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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商品赠送增值税计税依据(外购用于赠送的进项税可不可以抵扣)

2019年中秋节马上就要来临,作为中国的传统佳节,月饼充满了团团圆圆、和和美美的幸福寓意。于是为了抓住这个与客户联络感情的绝好机会,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月饼和5万元月饼票,购买月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5万元月饼票,按实际金额取得普通发票。会计小白统统将其作为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进行列支,取得专票按照票面上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请问这种操作有什么不对的吗?


一、增值税的处理


实际业务中,向客户赠送外购礼品,增值税是进项税转出还是视同销售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纳税人将购买的商品赠送给客户的行为属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交际应酬消费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投入和支出,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而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的,消费者即是负税者。因此,交际应酬消费需要负担对应的进项税额,相应购买产品已抵扣的进行税应当转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增值税上视同销售,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纳税人的一项行为既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又符合《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税收实务中,纳税人将购买的产品赠送给客户的行为,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作视同销售或者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以上分析,如果选择将外购月饼直接计入业务招待费,那么进项税需要转出,如果赠送的月饼视同销售,那么进项可以抵扣,同时赠送月饼时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对于月饼票,按照普通发票支付金额计入业务招待费。


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外购产品馈赠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同时( 国税函2008年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和用于交际应酬以及用于对外捐赠。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在外购货物用于捐赠的收入确认上,所得税法规定,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因为从市场上购买的产品所支付的价格一般即为市场公允价值,因此,企业将外购的产品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期末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0。同时,“业务招待费”指的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客户发生的支出,所以,赠送客户礼品属于企业所得税的业务招待费范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企业至少要自己承担4成的业务招待费,但总额不能突破收入的5‰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否缴纳需要区分情况。


企业在活动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企业下列活动向个人赠送礼品,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有三种情形个人应依法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分析,中秋节向客户赠送外购月饼根据以下情形决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赠送月饼不需要代扣代缴缴纳个税。


(2)其他非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时,向非本单位员工赠送月饼,需按照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代扣代缴缴纳个税。其中自产的月饼按照企业售价确认个人所得额,外购月饼按照企业购买价确认个人所得额。


另外企业购买月饼票赠送客户可以按照以下进行个人所得税处处理:


(1)购买月饼票时取得售卡方的普通发票作为做账依据,无法获得专票,也就是说,不管月饼票以后什么用途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用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也不能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购买月饼票送客户,按照具体事项进去账务处理,但是需按照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代扣代缴缴纳个税。


比如中秋节赠送客户1000元月饼票,面值1000元月饼票购买价格是850元,则按照850元代扣代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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