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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东阳市(东阳市会不会跟去年一样)


为了讨好老丈人,糊涂女婿竟答应帮助盗窃一只价值过万的库达犬,殊不知这位老丈人是个有着7次盗窃犯罪记录的惯偷。近日,由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告人犹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吴某是犹某的女婿,但犹某对自己女儿与吴某的结合一直不甚满意。为了让老丈人同意拿出户口簿将自己妻子的户口迁出,吴某一直在想着法子讨好犹某。


2018年1月31日凌晨1时许,二人在一起喝酒,犹某提出要吴某和自己一起去偷狗,在犹某一再怂恿下,吴某答应了。此时,距离犹某上一次因犯盗窃罪被刑满释放,过去仅仅3天。


二人随即来到东阳市横店镇某社区,见一户人家门口栓着一只棕白色的狗,体型中等、毛色光亮,犹某见这只狗品种特殊,应该价值不菲,于是指挥吴某“顺手牵狗”。犹某负责望风,吴某徒手拧开狗链上的螺丝,并解下自己的皮带扣到狗项圈里,牵着这只库达犬离开了现场。第二天,犹某将窃得的库达犬牵到附近村庄以300元的价格卖了出去。


经鉴定,被盗时该母犬价格为15000元左右,幼犬价格为5000元左右。


经审查发现:被告人犹某因盗窃,于2012年1月1日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因盗窃,于2014年8月25日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八日;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1月20日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11月4日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7月13日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7月19日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于2018年1月27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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