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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地方税务局钦州稽查局(国家税务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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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罗勋湖 广西日报


今天这事,得先从那些代开发票的小卡片说起!


对上面的电话,千万别动心!否则……后果很严重!



今日(20日),自治区政府在广西新闻中心举行2016年广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新闻发布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对2015年全区查处的13起发票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虚开发票偷税、漏税,钻法律空子,可不是闹着玩的!吃罚单、吊销会计证都是轻的,如果被判有期徒刑十几年,可不好坐……还有几个紧急提醒,跟近期购置过房、车的朋友有关,赶紧来看看——



今天的发布会,首先对2015年全区查处的13起发票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涉案企业包括——


桂林的灌阳亿丰药业有限公司


2010年6月至2013年10月期间,李芳德伙同李芳全等7人分别在桂林的灌阳、恭城、资源、平乐等4个县设立灌阳亿丰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空头公司,冒用当地农民的身份信息,虚构向农民收购药材等农副产品的交易,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30404份,开票金额2.75亿元,用于抵扣税款3576万元;同时,在没有货物销售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727份,票面金额1.98亿元,涉及税额3366万元。


所受处置:


李芳德等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判处李芳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李芳全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判处杨红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判处姚日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判处王长宾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判处钟剑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另外3人被判处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南宁艾米德仪器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2005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开具非法取得的发票478份,隐瞒销售收入4046万元,少缴增值税642万元;以“大头小尾”方式开具发票508份,隐瞒销售收入4003万元,少缴增值税612万元。


所受处置:


2015年12月,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追缴增值税1254万元,加收滞纳金930万元,罚款1254万元,合计3438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灵山县利民药业有限公司、钦州市恒昌药材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


这些公司在2011年7月至2013年5月期间,虚构药材收购业务,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41784份,票面金额4.01亿元,用于抵扣税款5211万元。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再向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等省的25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22份,金额3.7亿元,税额5907万元。


所受处置:


2015年12月31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9户企业的部分涉案人员作出终审判决,认定7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判处李峰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判处任开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判处胡志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判处饶利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另外3人被判处4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7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柳州新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柳州新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在没有收购桑枝的情况下,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1107份,涉及金额1065万元,并用于抵扣增值税138万元。


所受处置:


柳城县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公司作出追缴税款138万元,加收滞纳金12万元,合计150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15年12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该公司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泽云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判处财务人员周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判处财务人员黄滟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周珍和黄滟斯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会计、出纳工作。


桂林瑞昊商贸有限公司


2012年5月至2013年11月期间,桂林瑞昊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电子产品,取得29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所列货物为黄金,票面金额合计2876万元,涉及税额489万元。该公司取得上述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全部用于抵扣税款。


所受处置:


桂林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追缴增值税488.9万元,企业所得税40.24万元,罚款244.46万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的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柳州市巨浩投资有限公司


犯罪嫌疑人周XX、郑XX在柳州市成立柳州市巨浩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期间,以合法经营为幌子,向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黄金约6吨,将黄金销售给不需要发票的深圳市水贝街珠宝市场的个体黄金饰品加工商,然后以巨浩公司名义为北京、陕西、安徽、江苏等十多个省市71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85份,涉及金额5.5亿元,税额9300多万元,价税合计6.45亿元。


所受处置:


犯罪嫌疑人周XX、郑XX已于2015年12月14日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广西开元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开元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2012年1 月至 2013年12月期间,在没有实际购买维修劳务的情况下,从他人处取得了内容为“维修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66份,涉及税款200万元,全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


所受处置:


2015年1月,陆川县国家税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追缴增值税200万元,加收滞纳金73万元,罚款100万元,合计373万元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


玉林市容县新辉针织厂等5家针织企业


以莫海辉为首的团伙设立容县新辉针织厂等5家企业,在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期间,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77份,金额1.9亿元,税额3269万元,价税合计2.25亿元。


所受处置:


2015年12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莫海辉等7名涉案人员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判处莫海辉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判处吴艺祥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判处许成干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其余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钦州市三和环境工程技术服务部


钦州市三和环境工程技术服务部通过不具有发票代开资格的中介代开发票,且均为假发票,其取得的业务收入141万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所受处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钦州稽查局依法对其追缴税款7.66万元及滞纳金,并处罚款7.66万元。


广西钱江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广西钱江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大额支出均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只凭工程合同书、银行转账凭证入账,涉税金额36万元。


所受处置:


原百色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桂林一品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桂林一品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过虚开4份临时工工资发票用于股东分红,并以此作为营业费用入账,涉税金额20万元。


所受处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桂林稽查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


广西昭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昭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让他人为其虚开无真实业务的发票83份,作为成本列支,涉税金额200万元。


所受处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南宁稽查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


南宁市琅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琅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取得发票列支成本,其中假发票3份,使用外省发票1份,涉税金额99.64万元。


所受处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南宁稽查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



居然有这么多企业这样明目张胆违法犯罪!?放心,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广西在行动!


广西目前打击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韦宗坤介绍,我区一直保持打击涉及假发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去年全年,办案机关依法查处并审理涉假发票类犯罪案件共 计25件43人,相关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5人,重刑率占三分之一!


从犯罪行为 方式来看,主要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虚开发票以及持有伪造的发票几类,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数最多,达15件, 占到了全部案件数的一半以上。


具体有何成效?


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韦彦介绍,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危害税收征管方面的犯罪案件46件70人,其中批准逮捕29件43人,提起公诉34件55人。下一步,还将加大打击力度!


此外,下面的情况,你也会接触到发票,这些问题你必须提前了解——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5月1日纳入“营改增”范围,这些人如未按规定使用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会有什么后果?


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欧发明介绍,2013年8月1日以来,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和邮政业、电信业的纳税人相继实行了“营改增”,也就是由原来的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也将在今年5月1日实行“营改增”,实现“营改增”的全覆盖。


“营改增”后,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将由地税局改为国税局。因此,除了按规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使用原有发票的特殊纳税人以外,都应当使用国税监制的发票



纳税人若没有按规定使用国税监制的发票,将有三种后果——


第一,开票方违反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会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第二,受票方取得的这些发票,将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


第三,受票方取得的这些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相应的成本费用将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如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还可能构成犯罪,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若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了购房首付款,并收到了收款收据,是否还需要取得地税发票?


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黎海君介绍,应当取得正规地税发票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购房者, 由于2016年5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全面推行,因此2016年4月30日前购买了房子、车位等不动产,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了首付款等款项,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要加印有“地方税务局监制”印章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非正规发票的收款收据均不得作为产权办理的凭证。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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