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8日
01
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进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页面,并将其填写完整。如图所示:
02
点击【提交】,显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页面。确认提交,显示“提交成功”,点击【是】,显示受理声明结果页面。
注意:
如您在完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后,未在第一时间打印pdf回执,需要再次调取该pdf打印时,调取路径如下图所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