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7日讯 近日,信网从税务部门获悉,小型微利企业在今年7月、10月按规定办理二、三季度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再次有力“助跑”企业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
青岛中荷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的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必要的人力及日常的运营维护成本还要支付,现金流一度紧张。今年第二、三季度,公司共申报延缓缴纳所得税近20万元。“延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较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司运营资金压力,解决了企业燃眉之急。”企业财务经理姜晓雁说道。
“服务无止境,发展需加力。” 税务局税政二科专家王远介绍道,“下一步,我们开发区税务局将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标落实缓缴企业目标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收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