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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124号令第57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24号令第57条)


图为违规车被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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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违规车被民警查获。


交警提示:


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非法改装车辆轮胎轮毂、加装尾翼、灯光、排气管等,均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恢复原状后才能通过机动车检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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