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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农商银行开户行查询电话(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开户行查询)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方介绍


(一)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2日,由射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注册资本52,499.9755万元。公司持有该行股份10,500万股,持股比例为20%。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340.39亿元,所有者权益20.52亿元,存款总额247.35亿元,贷款总额170.43亿元,净利润2.59亿元。


(二)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4日,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东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设立,注册资本64,372万元。公司对该行持股数量12,874.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0%。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347.02亿元,所有者权益16.03亿元,存款总额275.36亿元,贷款总额180.19亿元,净利润0.76亿元。


(三)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由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注册资本75,600万元。公司对该行持股数量756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442.29亿元,所有者权益23.47亿元,存款总额353.73亿元,贷款总额209.24亿元,净利润2.90亿元。


(四)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8日,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银监局批准设立,注册资本65,000万元。公司对该行持股数量65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437.54亿元,所有者权益26.25亿元,存款总额314.98亿元,贷款总额183.99亿元,净利润2.97亿元。


(五)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法人代表崔根良,注册地址在七都镇心田湾。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生产销售。注册资金80000万元,主要股东是崔根良出资72000万元,占90%,崔巍出资8000万元,占10%。


(六)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现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主要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比50%)、苏州东吴水泥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比40%)、吴江雅达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比10%)。公司法人代表:王亲强,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303室。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基础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七)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4日,于2010年11月3日由“吴江市恒通电缆厂”变更为“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0万元。法人代表:徐少华。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光缆)、铜杆、铜丝、铜粒生产销售。


(八)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28日由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恒通电缆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2006年10月12日变更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注册资金17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李彩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光缆光纤生产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九)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现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由沈孝丰出资4950万元,苏州恒达中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设立。公司法人代表:张斌,公司现办公地址:七都镇富家路。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产开发、统代建房和市政设施建设;房产中介服务;建材销售。


(十)吴江市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现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股东为:恒达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00万元(占比70%)、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比30%)。公司法人代表:缪新华,公司现办公地址:松陵镇江兴西路420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产开发、市政设施建设;建材销售。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


(十一)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法人代表沈国清,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股东为沈国清占股80%,丁国英占股20%。公司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新型建材销售;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门窗、实木门窗、自动智能门窗、纱等产品的生产、安装。


(十二)苏州市恒达伟业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市恒达伟业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整,办公地址为吴江松陵镇交通北路96号,公司法人代表:陆宝林,股东:吴江市田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室内外装饰装潢、市政工程建设、小区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十三)吴江市固友木门厂


吴江市固友木门厂成立于2001年8月7日,投资人孙天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木门、木制家具、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公司从事木工行业已有二十多年,在木工行业中信誉良好。该厂原名吴江市豪华家具厂,创建于1985年,是吴江区内专业生产销售木门、木制品家具及装饰材料的企业,生产设备较为先进,技术力量雄厚,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厂家,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


(十四)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现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全部为陈志明个人出资。公司法人代表:陈志明,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原上升村)。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化纤织物织造、加工、销售。


(十五)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现注册资金为12000万元,主要为:杨丽英出资11250万元(占比93.75%)、陈建明出资750万元(占比6.25%)。公司法人代表:杨丽英,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原上升村)。主要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化纤纺丝、加弹;针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六)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张永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其中张永明出资1265万元,占注册资本25.3%,马明华出资1245万元,占注册资本24.9%,陈志明出资1245万元,占注册资本24.9%,沈龙根出资1245万元,占注册资本24.9%。注册地址盛泽镇南环路南侧杨扇村,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城市建筑规划设计,开发资质二级。


(十七)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现注册资金8600万元,主要为:陈雪华出资7740万元(占90%)、沈水英出资860万元(占10%)。


公司法人代表:陈雪华,公司办公地址:震泽镇民营开发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绦纶化纤丝、混纺复合丝、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八)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绸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8日,法定代表人吴留生,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8000万元),其中吴留生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25.5%,张永明出资2180万元,占注册资本27.25%,陈志明出资1920万元,占注册资本24%,李映俊出资660万元,占注册资本8.25%,姚金马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15%,注册地址盛泽镇经济开发区镇北一区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城市建筑规划设计。


(十九)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位于盛泽镇圣塘村33组(租用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厂房95000平方米),成立于2011年10月11日,法人代表吴梦超,注册资本12000万元,吴梦超出资11500万元,吴杏春出资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高性能纤维、化学纤维、服装、皮革制品、箱包、纺机配件、针纺织品销售。


(二十)关联自然人


公司对关联方自然人的授信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表内外授信业务品种。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17 年拟对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金额在 500 万元以内,且总授信金额在5000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预计额度,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


二、2017 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关联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授信类业务预计额度作如下安排:


币种: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预授权行为是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该议案已经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其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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