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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税务筹划方法(税务筹划的12种方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涌现很多大大小小的电商平台,目前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还有一些平台像苏宁、唯品会等平台,电商行业的竞争也是愈发激烈,作为互联网行业,电商平台的成本低而且利润高。以最具代表性的阿里巴巴为例,阿里巴巴在2019年收入达3768.44亿元,同比增长51%;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876亿元,去年同期为639.64亿元,高于市场预期的694.39亿元,这是大多数行业望尘莫及的。



高额的利润意味着需要缴纳高额的企业所得税,这个是不争的事实,无论企业大小,只要盈利了,都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当然企业的运营也是需要成本的,除去成本的这部分净利润,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在日益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电商平台的地位永远是不牢固的,说不定那天地位不保就慢慢退下去了,唯品会就是一个例子,在这样的复杂的竞争环境中,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合理有效的进行税务筹划这一点也是至关重要的。



那么电商平台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呢?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 利用企业的性质筹划
  • 利用收入的性质筹划
  • 利用财政的奖励筹划


一、利用企业的性质筹划

在我国,大多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注册地位于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上限定的营业范围并没有明确提及电子商务业务。有些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注明了从事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销售、出口,但实际上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业务。因此,界定这些企业究竟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生产制造企业就存在一定的歧义,这就为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


在所得税上,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制造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在增值税上,生产制造企业和商业企业在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上规定不同;服务性企业则适用营业税,而且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与普通企业执行的营业税税率不一。


二、利用收入的性质筹划

电子商务将原先以有形财产提供的商品转变为数字形式提供,使得网上商品购销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服务所得还是销售商品所得,目前税法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将电子商务中的有形货物销售收入视为服务收入会直接影响税种的适用和税负的大小。



三、利用财政的奖励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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