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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新办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 营改增和服务业一企业服务业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服务业办理转登记;服务业一般纳税认定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条件指:“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一般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2纳税人. 转登记中的累计销售额计算时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是否包括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标准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标准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因此,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期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出12个月(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转登记政策。


4一般.一家商贸企业,2019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底前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可以。部分纳税人在2019年先申请转登记为小企业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新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仍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只允许办理新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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