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根据规定,生活困难的补助对象,必须是由亡故者生前主要负责供养且无固定收入的遗属。结合目淄博市前我市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600元,孝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遗属生活困标准难补助政策调补偿整后的具最新体标准为: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市(州最新)副市(州)长以及相当于这一职务以上的干部和建国标准前参加工作并取得2019高级技术职务人员死亡后,其配偶无固定收入的,居住在城镇的每人每月补助标政策准按最低生活保障线140%的标准确定,为每人2019每月补偿840元。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补助标准补助为每人每月840元。二是其他居住城补助市的遗属补助,按最低生活保障线130%的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780元。三是居企退住在农村的职企退工遗属按居住城市标准的80%确定,具体标准为:按140%比例的标准为675元,按130%比例的标准为625元。四是若遗属补助对象遗属孤身一人的,在规定标准的基础遗属上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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