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文件要求的费用
2021年尚未缴费的可以补缴
报销了
2022年朝阳市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个人缴费标准320元
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线上也可以缴纳
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各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为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根据《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1)4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医保发(202106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重残人员(一、二级)、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个人不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
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和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档内脱贫人口等,个人不缴费,资助参保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
具有多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资助。
二、缴费期
缴费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缴费期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在缴费期内缴费的,按相关规定在待遇等待期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加强宣传
各地要进一步做好参保政策宣传,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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