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黑龙江省税务局农产品编织(黑龙江省编织网)


简要内容: 黑龙江依兰县国税局发生清退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事件,一名叫郑福利的退役士兵,被该局安排临时性质的工作小车司机,未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引发清退退役士兵上访诉求是否合理等争议。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当地政府安置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依兰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予以处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政府安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1)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2)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领导素以善良与厚道著称全国,他们并不希望任何退役军人因裁减人员、而失业,但以上“丑闻爆料”未免太过扎眼。


郑福利


退役军人郑福利系城镇户口1990年3月应征入伍,1992年12月从部队退役转业,并由黑龙江省依兰县退伍安置部门安置到黑龙江省依兰县国家税务局工作,当时税务系统正进行国、地税分设,国家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郑福利1994年10月5日持依兰县安置办介绍信及有关人事档案到该县国税局报到,县国税局接受郑福利的分配工作介绍信及有关人事档案后,未给郑福利安排正式工作,将他安排为临时工性质的小车司机,月工资200元。此后一直未对他办理转正、定级、晋级等手续。


但郑福利先后在2001年底至今多次去依兰县政府安置办公室和依兰国税局上级国税部门以及黑龙江省信访局上访,要求重新对他工作进行安置和解决他的编制问题,该县政府以退伍军人安置是国家强制性政策,依兰国税局必须无条件接受为由,不予重新安置,上级国税机关亦未解决郑福利的编制,致使郑福利一直未改变临时工身份。2001年底,依兰县国税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郑福利按临时工予以清退,并未下发终止工作通知书。日前郑福利向本网发函表达诉求,认为一个小小的基层国税,上演“不予安置”的行政行为违法,赔偿经济损失。


纵横点评: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的相关规定,接收单位要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在无证据证明该单位属于“关闭退出企业”的情形下,单方终止与原告的劳动关系,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关系。事件被曝光后,国税系统不具名官员表示,国家机关可以按公务员人数的10%-15%录用工勤人员,但对录用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全由用人单位自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