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河南省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江苏省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从内容上看,新修订的3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行业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监管领域。另外,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一般公示期限由5年缩短为3年,并提出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


新规实施后,与修订之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如何进行过渡衔接?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何艳红解释,9月1日前发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适用修改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若新规规定不列入的,应适用新规。9月1日前发生且持续到新规实施后的违法行为,也适用新规。


为做好这3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我省的落地实施,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按照数据标准和规范,开发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模块,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细化信用修复的具体流程,让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能够迅速便捷得到修复,重塑信用。”何艳红说。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