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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个税滞纳金(个税滞纳金是什么意思)

南宁龙先生的房屋卖出3年后,近日突然收到税务部门要求补缴5.89万元税费及滞纳金的通知。他查档后发现,房屋被伪造不动产证,致使本应缴纳的增值税未缴。



税务部门发给龙先生的补缴税费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税务部门发出的加收滞纳金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伪造的不动产证复印件显示,龙先生房屋购买时间提前至2016年初。受访者供图


龙先生和全力地产李经理微信沟通截图。受访者供图


李经理与谢某玲沟通后,谢某玲承认,收取的3万元税费,除去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外,剩余的款项已和当时的办事人瓜分。目前,办事人已找不到,谢某玲只能自己垫付5000元给龙先生。


对此,龙先生并不满意。他认为,当初卖房时,是全力地产帮联系的相关人员,该公司应该为此负责。


律师:卖主可向中介追责,


警惕帮办少缴费陷阱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覃英流认为,在该事件中,如果中介公司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么中介公司可能涉嫌合同诈骗。龙先生在缴纳税费后,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可以向中介公司追责,要求中介公司依约承担,赔偿损失。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覃茂江分析称,中介公司应提供帮办手续等服务,业主可以跟着代办人员到税务部门核税完成交易手续。一些中介机构声称帮代办缴税等可以帮业主省钱少缴税。对此,业主要警惕陷阱。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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