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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2021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副董事长李辉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尹辉先生、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辉先生召集,并委托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两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七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辉先生未出席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表决、关联董事李景亮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第一、二、三、四、六、九、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议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3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审议程序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审议通过《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4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北京兴华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74,334.1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55,571.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311.51万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审计收费总额2,158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收)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1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谭哲,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璟怡,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8万元。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以北京兴华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与北京兴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北京兴华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北京兴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8、9、10、11、12、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应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或者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五)登记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 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公司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证券部,邮编:450001。


联系电话:0371-67982194,传真:0371-6799360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2-02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95,375.5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240,205.9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73,886,28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0,846,1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30,401.7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3.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所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2-02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被担保人名称: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堂”)、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及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14.6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18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控制融资成本,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议案的有效期,则本议案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反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279号立山国际中心2201室


2、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


4、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初级农产品收购;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种植。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城南路619号


2、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3、注册资本:13,500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中草药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19号楼205室


2、法定代表人:陶新华


3、注册资本:9,155.42万元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87.38%的股权,河南京港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12.62%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新领先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子公司融资渠道畅通,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投融资等方面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000万元(含本次预计额度),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14.66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1年12月31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1年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094.26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1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72.57万元,转回上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0.7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经测试,2021年度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633.27万元,转回上期计提的原材料跌价准备11.88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1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581.0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3,094.2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94.26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2.60万元。


四、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若员工出资额不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较长,存续期间股票价格受宏观环境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投资者心理、公司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股票交易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经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存续期。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公司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自筹资金总额上限为4,9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4,900万份。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规模预计不超过10,846,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股份回购的均价4.49元/股。若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票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上述标的股票的数量、交易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7、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9、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放弃因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放弃作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所有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1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主要目的和意义在于:


(一)完善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范围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含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工作,并签署劳动合同。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计划参与对象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计划参与对象的情形。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及认购份额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不超过100人,认购份额不超过4,900万份,每1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元,其中拟参与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7人,拟认购份额上限980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比例为20%:


公司员工最终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的出资为准,员工实际缴付出资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相应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与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自筹资金总额上限为4,9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19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回购公司股份27,901,707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283,490.48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4.49元/股。(下转D1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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