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明,青岛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措施,细化事业单位承担的财政科研项目、通过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包括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中用于人员绩效支出的部分,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的管理办法。
《通知》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对加强青岛市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工作落实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科技部门将加大政策培训指导力度,优化政策环境,做好有关工作,确保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有效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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