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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中农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钾肥”)在进行2021年度资产盘点清查时,发现部分机械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已达到报废状态。经中农钾肥技术部、财务部及资产使用管理部门核查,上述资产主要是根据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方案,对生产系统及部分建筑物进行必要改造时,发现已无法继续使用或需拆除改建,故申请将相关资产予以报废处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拟报废资产账面原值2,474.0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628.88万元,账面净额1,845.11万元,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845.11万元。


本次报废的资产属于闲置陈旧、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资产,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宜,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固定资产报废采用谨慎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宜,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报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固定资产报废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宜,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8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1、总体安排


为保证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2022年公司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0亿元(本外币折合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融资主体与授权


(1)根据各金融机构的审批条件及要求,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可由本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作为综合授信全部或部分申请及使用上述额度。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结合综合授信的实际情况,审批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具体业务的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目标,公司计划继续加大钾盐项目投资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9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委托代建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境外子公司中农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钾肥”)拟接受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钾资源”)及其境外子公司中农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矿产”)其委托,就老挝甘蒙省彭下-农波矿区200万吨/年钾肥项目主斜井、副斜坡道工程等设施建设工作。


2、本次委托代建主要是参照行业建设标准,结合项目自身实际情况,由双方平等协商拟定代建费用预计人民币204,450,000元(含税)。


3、鉴于农钾资源股东中,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集团”)、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江之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天壬”)、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劲邦劲德”)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委托代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蔺益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农钾资源


(2)中农矿产


2.主要财务指标(农钾资源):


(单位:人民币/元)


3.股权架构


4.关联关系说明


农钾资源股东中,中农集团、新疆江之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凯利天壬、劲邦劲德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


甲方1: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轶


甲方2:中农矿产开发有限公司(Sino-Agri Mining Development Co.,Ltd)


负责人:王全


乙方(受托方):


乙方1: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柏春


乙方2:中农钾肥有限公司(SINO-AGRI POTASH CO., LTD)


负责人:佟永恒


第一条 代建事项


1. 各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实施彭下-农波矿区200万吨/年钾肥项目的主斜井工程、副斜坡道工程等设施建设工作(以下简称“代建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甲方进行彭下-农波矿区200万吨/年钾肥项目的代建项目建设工作。


2.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的代建项目建设事项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在甲方所有的钾盐矿采矿权对应的开采区域内建设彭下-农波矿区200万吨/年钾肥项目所需的主斜井工程、副斜坡道工程等设施建设工作,包括建设主斜井工程、副斜坡道工程等设施所需的征用土地、三通一平、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人员安排、施工等各项工作。其中:


主斜井工程:井口坐标X=1892775.00,Y=18485273.00,井口方位角α=2°,硐口标高 158.0m,落底标高-168m,层位为矿体底板的盐层中,长度1347.542m,倾角14°,半圆拱形断面,净宽4.8m,净高4.1m,净断面17.2m2。主斜井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详见附件一。


副斜坡道工程:井口坐标X=1892875.00,Y=18485373.00,方位角α=2°,硐口标高 158.0m,落底标高-175m,副斜坡道长度为2974.909m,倾角6.9°,下部平段长150m,三心拱形断面,净宽5.0m,净高4.15m,净断面19.45m2。副斜坡道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详见附件二。


(2)本协议项下所需的代建费用预计约为人民币204,450,000元(含税),主要构成如下:


具体总金额以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最终确定的实际发生额为准,竣工验收、决算应当由乙方指定的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二条 代建期限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代建项目的代建期为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三条 代建费用的支付


1. 如乙方1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甲方1股权事宜最终未能顺利完成,则各方同意乙方1有权以现金方式收购甲方1的股权,具体由各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进行约定。若乙方1最终实施上述现金收购,考虑到现金支付时间进程较长,乙方1同意甲方1适当承担其欠付中农矿产资源勘探有限公司的6.334亿元股权转让款在前述现金支付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承担金额不超过1亿元)。


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代建费用按如下约定进行支付:


本协议项下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各方共同确定代建费用金额,同时甲方应当选择确定以①现金方式或②钾盐原矿抵付方式结清代建费用,具体如下:


(1)甲方选择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代建费用的,应当在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在乙方收到前述款项后,向甲方交付该代建项目。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项的,则自逾期之日(即本协议项下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30个工作日)起,甲方除应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应按年化利率6%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资金占用费。在甲方结清上述款项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自行或同意、授权他人使用或处置该等代建项目。


(2)甲方选择以钾盐原矿抵付代建费用而先行使用代建项目进行开采生产经营的,或者甲方未能按照上述第(1)项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全部代建费用及资金占用费前确需开展开采生产经营且经乙方书面同意先行使用代建项目进行开采生产经营的,甲方开采所得的钾盐原矿须先行抵付应付代建费用及资金占用费(以应付未付的代建费用金额为基础按年化利率6%自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30个工作日起计算至钾盐原矿抵付之日),直至代建费用及资金占用费全部清偿。代建费用及资金占用费全部清偿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开采所得的钾盐原矿或以该钾盐原矿为原材料生产的产品。


(3)甲方按照上述第(2)项的约定先行开采并向乙方抵付钾盐原矿的,所开采的钾盐原矿须按照实际开采成本 6.3元/吨(含税,下同)为出售价格出售给乙方(其中,6.3元/吨取乙方现有钾盐矿的每吨原矿摊销额)。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向甲方推荐工程服务商进行原矿开采,如甲方未选聘乙方书面推荐的工程服务商进行原矿开采且实际开采成本高于45.07元/吨的(45.07元/吨为参照乙方现有钾盐开采过程确定的每吨原矿实际开采成本),则上述“实际开采成本”按照45.07元/吨计算。


第四条 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老挝甘蒙省彭下-农波矿区179.8平方公里钾盐矿采矿权的所有权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受托完成的征用土地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就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性成果及建设完成后的建设成果,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代建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老挝当地政府部门审批手续。


(3)甲方承诺不得损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法权益;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得单方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委托给第三方。


(4)甲方需积极采取行动使乙方能顺利完成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有关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向乙方提供、交付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场地、文件、资料等,根据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完成与本协议项下代建项目建设相关的工作。


(5)在甲方结清代建费用及资金占用费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自行或同意、授权他人使用或处置该等代建项目。


(6)甲方1和甲方2对本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不得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法权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聘请专业机构完成本协议项下代建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委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代建费用的,在甲方结清代建费用及资金占用费前,乙方有权禁止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人使用或处置该等代建项目。


(4)甲方选择以钾盐原矿抵付代建费用而先行使用代建设施进行开采生产经营的,或甲方在未以现金方式结清代建费用及资金占用费前经乙方同意先行使用代建设施进行开采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价格购买甲方开采所得的钾盐原矿,直至全部代建费用本息全部清偿为止。


(5)乙方1与乙方2对本协议项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各方同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在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双方因不可抗力解除本协议的,应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双方责任承担方式。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代建费用由乙方指定的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确定金额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支付。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


各方同意,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各方同意,本协议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1. 如乙方1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甲方1股权事宜最终未能顺利完成,且各方亦未就乙方1以现金方式收购甲方1股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停止代建项目。


代建项目的建设停止后,各方需在代建项目停止建设后的30个工作日内确定已经发生的代建费用金额,该金额以由乙方指定的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同时甲方应当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代建费用,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项的,则自逾期之日(即代建项目停止建设后的第30个工作日)起,甲方除应支付前述款项外,还应按年化利率6%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支付完毕前述已经发生的代建费用及资金占用费后,本协议自动解除,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 除本条第1款约定情形外,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


3. 其他根据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解除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的事项发生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


除本条第1款约定情形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代建期限到期前解除的,各方需在协议条款解除后的30个工作日内确定已经发生的代建费用金额,该金额以由乙方指定的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同时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代建费用。


第八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及/或代建合作所需的相关附属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陆地区)。


3.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中国境内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4. 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企业“走出去”寻钾、建立境外规模化的钾肥生产供应基地,上市公司于2020年就制定了3-5年内至少形成年产300万吨钾肥的战略目标。鉴于:①农钾资源持有老挝甘蒙省彭下-农波矿区179.8平方公里钾盐矿的采矿权,与公司现有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35平方公里钾盐矿相连,统筹协同开发优势明显,同时,农钾资源的股东也是上市公司的股东;②在2015年老挝东泰35矿区首次置入上市公司时对农波179矿区也有约定,在取得采矿权后优先置入上市公司;③农波179矿已经取得了建设200万吨/年钾肥项目的相关批复。因此,公司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资源、技术资源和管理资源,于2020年底启动了对农钾资源的重组收购,但重组一次报会审核未获得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在上市公司第一个老挝百万吨钾肥项目达产后继续推本次重组交易。


截止到目前,公司第一个老挝100万吨/年钾肥项目已达产,需要尽快启动后续200万吨的扩建项目。考虑到从重新申报本次重组交易到获批将有一段审核时间,可能会错过老挝在旱季最佳施工期(老挝雨季为每年5月底至10月)前完成斜坡道、斜井工程的防雨基础工作以及相关的征地和三通一平,进而导致扩建工程建设延后。为避免这些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代建方式来保证快速连续扩建以实现公司短期内300万吨以上的战略目标。重组收购完成后,农钾资源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代建资产转为上市公司资产,代建资金可通过债转股、现金结算等方式回收。若本次重组交易仍不能获得审核通过,公司也制定了现金收购预案。此外,即使在极端情况下现金收购预案也不能顺利实施,为保证代建资金安全,在《委托代建协议》中已设置了明确的资金结算收回条款。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上市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快速连续实现公司年产300万吨钾肥的战略目标而产生的,既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早日成为建成规模性的境外钾盐基地,为钾肥产品大规模反哺国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也有利于公司获取更多产品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诚实守信、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未来代建费用以合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验收、决算确定,若交易对方选择以钾盐原矿抵付方式结算代建费用,钾盐原矿抵付价格不超过上市公司现有吨原矿实际开采成本与摊销额之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认为该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委托代建协议》。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1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3、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赵天博先生、王军先生、潘同文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议案7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18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冰燕、姜冠宇


联系电话:020-85506292


电子邮箱:stock@asia-potash.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


邮政编码: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3


2、投票简称:亚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2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达产的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的“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 ,经有序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等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实现稳定生产,达到项目设计规划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前期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以下简称“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2021年7月20日,受到老挝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安装调试人员进入老挝受限,造成项目投产时间滞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1年7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二、项目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经有序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及工艺优化等工作,公司已具备72小时连续运行及生产验收条件。目前该项目已实现稳定生产,达到项目设计规划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为进一步验证装置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公司聘请了独立第三方北京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216小时(3*72小时)的连续运行和生产验收,并出具了《中农钾肥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改扩建项目生产验收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达产后,公司钾肥产品产量规模提升至年产100万吨,将进一步体现规模效应,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受国际国内行业政策及经济运行周期等因素影响,氯化钾产品市场价格、需求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农钾肥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改扩建项目生产验收报告》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5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钾肥行业发展状况及总体供求趋势


钾是农作物生长三大必需的营养元素之一。钾肥为资源性产品,主要应用于农业领域,被广泛地施用于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用来增产并提高作物品质,被誉为“粮食的粮食”。钾肥的主要品种包括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以及硫酸钾镁,其中氯化钾由于资源丰富、养分浓度高、易吸收的特点,在钾肥产品中占比超过90%。


2021年,随着粮食、大宗商品等价格上涨,全球钾肥价格均呈现了大幅上涨的局面。受欧盟、美国对白俄罗斯钾肥制裁、国际海运费不断上涨等影响,引发了钾肥运输受阻等问题,加剧了全球钾肥供应短缺,使得全球钾肥市场价格达到了近10年的历史高位。


(1)全球钾肥行业发展状况


储量及供应情况:


全球钾盐资源分布极不均衡,高度集中在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少数国家。根据USGS数据显示,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三国钾盐资源量占全球总资源量的65%, 2021年全球钾盐的矿产品产量达到4,600万吨(折合K?O),其中加拿大、白俄罗斯和俄罗斯三国产量合计占比达到67%,国际钾肥市场呈现寡头垄断格局。中国钾肥产量约600万吨(折合K?O),位列第四,约占全球13%,但产量无法满足国内需求,进口依赖度接近50%。2022年2月白俄钾肥宣布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前白俄钾肥出口仍未确定合适的替代方案,钾肥出口受限。其次,俄乌冲突加剧了钾肥供给短缺。俄罗斯钾肥出口占全球出口总量的19%;3月10日俄罗斯工业部宣布暂时中止化肥出口;同时,美国和欧盟宣布将部分的俄罗斯银行从SWIFT系统中移出,俄罗斯进出口贸易或将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钾肥的出口。地缘政治的影响将导致全球40%的钾肥出口受限,全球钾肥供给出现巨大缺口。全球最大化肥公司Nutrien也预测,2022年钾肥将呈现供给偏紧局面。


需求与消费情况:


由于钾资源分布的高度集中,全球有100多个国家需要依赖进口钾盐来满足国内需求,前十大钾盐进口国钾肥进口量占全球总需求的近 77%,亚洲、拉丁美洲和北美是世界钾盐的主要进口地区。据Nutrien统计,2016-2020年全球钾肥需求从6000万吨(折合KCL)提升至690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2.83%,其预测2022年全球钾肥需求最高将达到7100万吨(折合KCL)。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全球人口在过去十多年内保持着每年1%以上的增长,至2025年全球人口有望达到97亿,而全球耕地面积增长空间有限,未来极限可能在120亿亩。人均耕地的减少,对粮食产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新兴经济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促进人们饮食结构持续改善,肉制品类需求有望快速提升,进而推动动物饲料需求上涨,加速对农作物的需求。钾作为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主要营养元素,需求有望保持着较为稳定的增长。根据IFA的预测,2020-2024年全球钾肥需求将保持年均3.3%的增长;而亚洲地区作为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增速快于主要欧美国家,其钾肥需求增速也超过全球平均水平。根据Argus统计,2021年东南亚、东亚及南亚地区氯化钾预计需求合计3,000万吨。


(2)东南亚钾肥行业发展状况


供应情况:东南亚地区钾肥生产集中在老挝,除中国企业在老挝投产的钾肥项目已释放部分产能以外,其他东南亚各国钾肥消费全部依赖于进口。


需求情况:东南亚是全球钾肥主要消费市场之一,钾肥需求平均60%左右来自于农业直接施用,直接施用的作物范围广泛,以越南为例,主要有水稻、咖啡、胡椒、橡胶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为棕榈油主产区,棕榈本就是高钾作物,且随着近两年来这些国家大力推进生物质燃料,要求石化燃料掺混一定比例棕榈油,所以在原有棕榈油的需求下,增加了新的棕榈油需求,也因此增加钾肥使用需求。东南亚农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随着该区域国家对平衡施肥的日益重视及经济作物贸易量的增加,对钾肥需求的增长空间很大,根据IFA的预测,未来亚洲地区钾肥需求增速仍有望继续保持在4-5%。


2021年部分东南亚国家钾肥进口量统计


数据来源: FMB报告


(3)我国钾肥行业发展状况


供应情况:钾盐矿产属于我国严重短缺的矿产资源,主要为青海、新疆、西藏的盐湖型液态钾盐资源,品位与境外固体钾矿相比较低。虽然近年来通过钾肥资源和生产能力的挖掘,钾肥自给能力有所提高,钾肥自给率勉强达到50%,但是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难以改变。2021年受疫情及大合同价格低于国际钾肥价格影响,钾肥进口量较前两年略有减少,全年进口钾肥756.6万吨,排在前三位的进口国分别是俄罗斯、加拿大和白俄罗斯,约占总进口量的80%,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


需求情况:我国是钾肥消费大国,年钾肥需求量约1700万吨(折合KCL)。在农业发展调查中发现,我国大部分地区土壤都缺钾,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对钾肥的施用量还远低于推荐的合理施肥比例(农业部提出的中国土地氮、磷、钾最优施用比例为1:0.36:0.28,发达国家土壤氮、磷、钾平均施用比例为1:0.37:0.36,而中国目前实际施用比例仅为1:0.38:0.12)。随着乡村振兴战略 化肥商储 减肥增效等政策叠加,进一步刺激国内部分地区的种植结构调整,部分地区蔬菜和果园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剧增,将为钾肥开辟新的增量空间。同时,为保证粮食安全、保持粮食产量稳定,必须提高粮食单位面积的产量,优化化肥施用结构,提高钾肥施用的占比。综上,未来我国钾肥的需求量还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由于我国钾资源总体稀缺,钾盐资源储量逐年减少,服务年限逐步下降,资源型钾肥产能扩张已不可持续,钾盐资源全球化配置是我国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十四五”期间,在“一带一路”背景下,通过多元化战略合作,开发利用境外钾盐资源,加速推进现有境外优势项目进展,切实提升境外钾肥生产能力,建设境外钾盐基地,是保障我国钾肥供应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3、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钾肥产品工艺流程及用途


公司老挝钾肥项目主要采用条带充填采矿法,使用综合机械化掘采采矿工艺,将开采的钾混盐矿进行破碎、分解结晶、经过筛分后,通过浮选、过滤、洗涤、脱水、干燥工序后生产成氯化钾产品;同时将分解后的母液进行蒸发浓缩,与浮选后的尾盐混合充填于井下采空区,形成安全环保的闭环式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生产产品为氯化钾,分为粉末结晶状与颗粒状,用于农业直接施用,或者用作复合肥、复混肥生产原料。


农作物施用钾肥可以增强作物的抗病、抗寒、抗旱、抗倒伏及抗盐能力,改善作物产品品质,提高粮食作物蛋白质的含量、油料作物的粗脂肪和棕榈酸含量、薯类和糖料作物淀粉和糖分含量;增加纤维作物及棉花的纤维长度、强度、细度;调整水果的糖酸比,增加其维生素C的含量;改善果菜的色泽和口感,增强其耐贮性。果蔬粮食等作物均需要钾肥的施用,其中果蔬、玉米和水稻是钾肥主要下游需求,三项作物对钾肥的需求占比分别约为17%、15%和12%。


2、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以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为支撑,建立国际化的采购物流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和寻比价等多种采购方式对机械设备、大宗材料以及备品备件等物资开展采购工作。公司专业化采购团队能够按照生产工艺不断优化的需求及时进行采购实施,严格控制成本,提升供应质量,逐步构建起货源稳定、风险可控、质优价宜、完整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为公司实现“智慧矿山”、智能化开采提供保障。


②销售模式:公司钾肥产品是复合肥生产的主要原料,同时可用于农业直接施用,客户主要为复合肥生产企业及渠道分销商。从资金实力、采购偏好、渠道优势、合作习惯等多个维度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大型集采、支付能力较强的客户,原则上直接销售;对现金流少、规模较小的客户,采用分销商进行渠道销售以控制销售风险,从而实现对不同类型客户的全面开发。


③盈利模式:钾是农作物生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之一,钾肥属于传统工业产品,公司依靠钾肥的销售收入与成本及费用之间的差额实现盈利。目前公司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已达产,产能正在逐步释放,产品品质进一步提升,项目规模效应逐渐显现,企业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提升产能规模、打造差异化产品结构、搭建多元化销售渠道、推进工艺优化及降本增效、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等切实措施,持续增强经营能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④结算模式:公司在钾肥销售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价格条款,目前普遍采用前T/T或者L/C方式进行结算,在收到款或信用证后,安排发运或由客户上门自提。随着产能规模扩大、产品销量增加,公司正在大力开发优质战略客户,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灵活调整结算方式。


3、公司钾肥项目的行业地位、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在老挝甘蒙省开发实施的东泰钾盐矿项目,是我国第一个在境外实现工业化生产的钾肥项目,实现了我国境外钾盐开发领域的重大突破。凭借多年来对已有钾肥生产装置的运行管理以及研发技改,公司形成了全面机械化的开采系统、低耗高效的选矿系统及工业化充填系统,实现了具有竞争力的成本水平,建立了系统的生产组织,组建了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为项目产能进一步扩建奠定了重要基础。2021年,公司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目前已达产,产能实现跨越式增长,保持了公司在境外钾盐领域的领先优势。作为我国首个在境外实现钾肥百万吨级量产的中资企业,为境外钾盐开发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立足亚洲,布局全球。随着产能的逐年提升,公司老挝钾肥的市场影响力与品牌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当前已销售至越南、印尼、泰国、马来西亚、毛里求斯、日本、韩国、印度、斐济、新西兰以及我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2021年12月3日,在中老两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公司老挝钾肥搭乘中老铁路首发货运列车回国;2022年初,公司与中农集团下属中农控股公司签署《2022年春耕保供战略协议》,携手保障春耕农业生产的用肥需求,老挝钾肥生产基地对稳定国内钾肥供应的积极效应正在逐渐显现。


4、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5、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2021年5月27日,公司5%以上股东中农集团和新疆江之源分别向上市公司出具《关于放弃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事宜之声明与承诺》,承诺自出具之日起5年内分别放弃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6,500万股、900万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提案权、参会权等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权利,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权利;不谋求也不与任何第三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2021年5月28日,原控股股东国富投资与东凌实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此次权益变动后,各主要股东中农集团、国富投资、东凌实业、新疆江之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凯利天壬、劲邦劲德持有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比例接近,上市公司任何一名股东均无法通过其所持表决权股份单独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组成和重大经营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无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7、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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