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善意取得制度的坏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后果是)

这39个法律常识术语和大众认知中的含义完全不一样,你能分清吗?


9.吸毒


17.精神损害赔偿


25.善意、恶意


33.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个大课题,仅指出两点:


(1)《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理解,应按照立法目的解释,即有以上八种行为便构成犯罪。


34.自首


自首不是应当从减轻处罚的情节,而是可以从减轻处罚的情节,这二者有天壤之别,前者必须减轻或从轻处罚,后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35.三倍赔偿


新《消法》规定了三倍赔偿,是成交价款的三倍。后面还有一句,赔偿不满500元按照500元算。


36.身份歧视


反歧视原则对合同自由原则有限制的作用,以不同的人分别订立的数个合同,其内容不得形成不合理的区别对待。具体可参看《两元钱的优惠与身份歧视》,王建平,载《法学》2000年第9期。


37.抽奖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法律明文禁止。


38.不立案


公安机关做出刑事案件不立案的决定必须出具不立案通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39.发票


吃饭得开发票,但是商家不开发票,也不能不给饭钱,因为开具发票的义务不是合同主给付义务,发票与饭钱之间不具有对价关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