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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组织(工程项目内部审计操作实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 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的实施,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及内控 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 内部监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与经营效益的提高,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与内控管理体系中的具体组织机构及人员按如下方案 构建。


一、构建原则


1.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 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构建的内审管 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经费、工作等方面能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并且 行使审计职权时,不会受到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预,确保审计的 有效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充分发挥。



2.权威性原则。除已规定了公司内审工作是在公司党委及 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和公司对内审实行统一管控、分级负责的 “上审下”管理模式外,通过由公司统一对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分片区委派审计(财务)总监的方式进行 内审监管,从公司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层次和组织地位上确保 内审组织机构的权威性,利于内审人员能更好地履职尽职。


3.高效性原则。公司层面及各子公司层面,不配置较 多的专职内审工作人员,各层面的内审工作通过合理调配审计资 源完成,实现内审的高效性。其中,公司层面的各项内审工作业 务开展,由公司监督审计部根据各具体审计业务的需要,从公司委派到各级子(分)公司的审计(财务)总监及所属一级子公司 的内审人员、各专业人员中进行抽调;各一级子公司层面的内审 工作业务(特别是重大审计项目)开展,如在内审人员不足的情 况下,可向公司申请,由公司按照职责相容性、业务回避等要 求,从所委派的审计(财务)总监及公司所属的子公司 内审人员、各专业人员中进行合理调配支持或直接由公司组织开 展 。


二、公司内审组织总体架构


公司内审组织总体架构按照内审工作开展能形成上审 下、全覆盖,内审人员的构成能专职兼职、审计(财务)总监相 结合的模式搭建。具体为∶


公司设立独立的内审部门--监督审计部,在公司党委 与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 指导协调一级子公司开展内审工作。公司对所属子 分公司按片区分别委派审计(财务)总监,负责所监管企业内审 监督与内审业务开展。


公司所属子(分)公司不设立内审机构与部门,其 内审工作由公司的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并接受公司委派的 审计总监业务指导与监督;同时相应的内审业务开展,也可以经 申请由公司委派的审计总监组织进行。



三、公司内审组织机构、人员构建及相应职责


(一)公司内审机构与主要职责


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审计部,负责公司审计及内控工作归口管理,定编内审工作人员 3人。主要 职责∶


1.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内部风险控制及相关的 制度,并推动制度的落实;


2.制定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要点),并确保内审 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编制公司风险管理实施方 案;牵头组织公司所属各部门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3.对经济活动开展监督与评价;参与组织公司年度财务决 算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4.组织对公司及其子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组织开展公司风险评估工作;


5.按照省审计厅及省国资委审计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上级 审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资料,配合并参与上级审计 部门对本公司的审计及相关工作;


6.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党委、 公司董事会报告;


7.协助公司主要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监督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8.对所属各级子(分)公司内审及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检 查、评价、监督和指导,并组织开展相应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 研讨活动。


(二)委派审计(财务)总监


公司根据监管的需要,实行由公司统一向所属子公司委派审计(财务)总监的方式进行监管。公司统一委派的审计(财务)总监任职条件,按公司下 发的《公司委派审计(财务)总监管理办 法》执行。


公司委派的审计(财务)总监归口集团监督审计部统一 管理,其待遇职级按照∶ 委派公司审计(财务)总监按公司部长对应,委派二级子公司审计总监按公司副部长对应。



1.人事组织关系管理


公司委派的子公司审计(财务)总监统一纳入到公司管理,其五险一金由公司参照公司本部对应人员的情况统一代 扣代缴,但不计算为集团本部人员的编制职数范围。具体人事组织关系按照集团下发的《委派审计(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相应 规定执行。


2.绩效考核与薪酬福利及履职待遇管理


对公司委派的审计(财务)总监的考核实行日常考核与集中 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日常考核由公司监督审计部牵 头,组织公司财务部及派驻单位(派驻单位期间劳动纪律考 核)进行;集中考核参照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进行。


公司委派审计(财务)总监的薪酬福利费用及履职期间通 信、交通费用,在每年年初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对应标准进 行计算并平均分摊到各被监管的单位,各被监管单位根据公司人 力资源部通知一次性支付到公司账户,具体发放由公司 根据考核结果代发。委派审计(财务)总监因工作发生的差旅费 用,由发生单位承担。


公司委派的审计(财务)总监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具体按 照公司下发的《委派审计(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相应规定执 行 。


3.任期轮换制管理


委派审计(财务)总监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期满后 原则上应轮岗交流。


4.审计(财务)总监审计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所监管企业 的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等业务指导、检查、评价与监督及内审业务的开展,根据集团监督审计部的审计工作统筹安排参加相应审计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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