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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有法难落实 全市备案仅37家


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下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到各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发卡企业应在银行设立资金存管账户,存管资金按照类型不同,存入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40%。该账户由银行和备案机关监管。规定还要求,发卡企业在终止预付卡使用前30日应当公示,并为持卡消费者办理退卡事宜。


然而规定实施4年有余,西安市众多发售预付卡的企业,在市商务局备案的仅仅只有37家。


重拳整顿 企业不备案罚3万


西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称,除了一些企业不知道需要备案外,还有一些企业觉得备不备案都无所谓。种种原因造成了商务部颁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4年多,可备案企业却少之又少的主要原因。


为了整顿目前市场上各企业肆意发售预付卡的情况,西安市商务局将在4月或5月期间开展全市范围内为期一个月的商业预付卡乱象集中整顿。


该负责人说:“将督促那些发售预付卡还没备案的企业,限期整改。要么在商务部门备案,要么给消费者退卡。”限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据悉,这次整顿将由商务、工商两个职能部门携手进行。西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已就双方投诉平台,达成共识资源共享。”商务投诉热线12312、工商投诉热线12315,两个热线平台就市民反映预付卡纠纷、维权的投诉完全共享。市民无论通过任何渠道投诉,反映的问题将会直接转到责任单位部门处理。“两家单位不扯皮,不推诿,先从投诉渠道这儿做好分工,为整顿市场打好基础。”两家单位相关负责人表态。


若个体商户靠发卡敛财


将移交公安追究刑责


西安市商务局希望通过此次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让这些发售预付卡的企业知道,要备案要在银行存风险金,不备案的,职能部门将依法处罚。对于未备案的企业,消费者可以举报。商务局将受理一起纠正一起。


“对于那些还没给消费者退卡就跑路的企业,商务部门、工商部门也将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这些企业及法人代表列入黑名单。”西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和法人代表将会受到种种影响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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