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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二次出售(一般纳税人出售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问题描述


A单位取得对方3%简易征收普通发票固定资产,无法抵扣。现在对外出售,适用16%税率吗?(正常为16%)





专家回复


贵公司出售固定资产(动产),贵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需要按照16%税率进行计算缴纳增值税。




专家分析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出售纳税人自身使用过,并且是由于政策原因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的情况。贵公司情况是本可以取得专用发票,但没有与销售方进行约定。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只有选择3%减按2%计税时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销售方放弃减按2%计税,是可以按照3%进行开具专用发票的。


所以贵公司没有取得进项抵扣不是由于政策造成的,并且贵公司情况不符合出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减免税条件。所以贵公司销售该资产应当按照16%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 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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