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且不处理,就要被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有人就说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又不止我,那么多企业还能把我怎么着?
不就是补交年报、变更地址轻松就可以移除了吗?
经营异常名录是可以随时申请移出,但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想那么轻松的混过去可能吗?
与“经营异常名录”相比,“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可严重多了,多部门联合惩戒只问你怕不怕!
下面给大家普及一下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后果:
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肯定是有关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③如果这些人已经担任了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那么,那些企业也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
④各种荣誉称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就与你无缘了;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对从事商业行为的限制、部分行业准入的限制、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享受优惠政策的限制…
千万别不大意,登上信用网查查,看看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有,就根据被列入原因,及早移出。没有年报的补报!地址异常的去变更地址!
否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就是真的“蓝瘦香菇”了!
那么,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什么办法移出呢?
想象就有点小害怕,所以速速检查你的企业经营状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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