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询问,警方得知,杨某云被浙江警方冻结的银行卡,于今年5月20日在五华县某银行开户,身份信息与杨某云本人相符。当民警问及有无将银行卡出租、出借或出售给其他人时,杨某云却矢口否认。
民警随即将杨某云“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迅速向刑侦和网警部门作了汇报。经初查,杨某云名下有5张银行卡,而这5张银行卡的流水大约为450万元。
经讯问,杨某云最终交代,自今年5月以来,在别人的介绍下,他将名下5张银行卡先后出租给他人,每张卡每日租金300元。而其本人知道自己出租给他人的银行卡系用于网络赌博平台过流水。出租银行卡期间,杨某云共非法获利1.8万元。
据悉,7月2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五华县公安局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杨某云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