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
就近办
真方便
焦作邮政可以“代开发票、
代征税款”啦!!!
“代开发票,邮政网点就能办,真方便!”继今年1月13日在武陟县邮政分公司西陶邮政支局,河南邮政的首笔税邮合作“双代”业务试运行成功开办以来,截至目前,焦作共开办税邮合作“双代”业务网点20个,代开发票313张,金额达2660万元,代征税款66.26万元。
目前,焦作邮政已有20个邮政网点通过系统调试、业务培训和实操训练等工作,5月中旬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修武县、博爱县、温县、沁阳市等单位将新增30个网点开始办理代开发票和代缴税金业务。自此,我市开办税邮合作“双代”业务的邮政网点将达到50个,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今后,咱们焦作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邮政网点办理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具体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等,办税更方便快捷了。
自2019年11月份,河南省税务局与河南省邮政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来,“税邮”双方不断加快合作步伐,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和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充分利用邮政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个税种的开票缴税,着力解决边远乡镇纳税人办税成本高、排队等候时间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下一步,焦作市邮政分公司将按照“构建平台、延展服务、整合联动、便民益税”的发展思路,联合税务机关积极拓展“互联网 政务”服务,为全省税邮合作“双代”业务的全面推广积极探索,提供焦作经验。
就近在邮政网点代开发票就是省时间
纳税人在邮政网点顺利办理了税邮“双代”业务
龙源湖邮政支局营业员在税务人员的指导下为纳税户开据发票
邮政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征税款
业务介绍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和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借助邮政“三流合一”的资源优势和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焦作市税务局委托邮政网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代征税款业务,纳税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邮政网点进行办理。
一、代开对象
为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代征范围
代开发票涉及代征税款的相关税 (费)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其中: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收入,代开发票时,不代征个人所得税,由付款方在支付款项时代扣代缴。
三、不得代开发票的业务范围及情况
1.纳税人销售、转让不动产业务不得代开。
2.从事烟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矿产资源开采等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行业,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相关业务不得代开。
3.销售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不得代开。
4.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免税业务不得代开(不包括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经营收入)。
5.代开单笔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
6.连续12个月代开次数不得超过5次。
7.代开申请人户籍(机构)所在地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发生地均不在所在本县(区)范围的,不得代开。
8.已纳入税务机关正常管理的纳税人,其法人代表不得以自然人身份进行代开。
四、代开申请资料的收取
邮政网点受理纳税人代开发票业务时,按规定向纳税人查验并收取相关资料。
代开需要留存资料具体有: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代开不动产租赁时提供)。
4.出租不动产的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复印件(代开不动产租赁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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