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服务收费范围。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接受委托,对高速合理公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车辆进行拖曳(牵引)、吊装运输等清障施救工作,向委托方收取的价钱拖车、吊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拖车价管理。当事人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可参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收费。车辆抢修、货物装卸及转运、路救援救援面清理等其他高速公路救援相关汽车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汽车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确定。
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拖车服务按照作业拖车里程计费,10合理公里以内按公司照基价收取,超过10公里外加收拖行费;吊车服务价钱按次的计费。拖车、吊车服务收的费标准实行上限管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不超过规定的最高上公司限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价格(责编:褚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