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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版权(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版权作品有哪些)

著作权

作为音乐版权方,太合音乐集团高级副总裁刘鑫曾对获酬权的实践感到焦虑。“获酬权其实不是许可权利,是一个‘先使用、后付费’这样一个逻辑的作品有权利,所以就需要跟使用者进行协商,使用者使用之后向权利人进行付费。但是从权利人的角度,他很难一家一家地去找使用者去获得获酬权;而因为哪些音乐版权本身非常复杂,它包括词曲、母带,包括版权可能还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各种各样的权利,因此使用者也很难把这些事弄明白,同时也很难去建立一个专业化的,比如版权合作、结算的体系。所以我们现在希望版权方能有一个统一收费的主体,来解决过去直播这个行业很长时间以来大家很困惑的版权问题。”刘鑫说。


按照新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管理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为了将权利人的获酬权落到实处,同时为促进互联网直著作权播产业健康发展,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共同启动了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获酬权中国的费率协商中国工作,并召开了第一次“协商工作会议”,参会各方就法理依据、付酬主体、付酬标准、付酬方式、监督机制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上,直播平台表示尊重版权方的权利并愿意积极推动版权问题解决。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阳介绍:“一般现在的平台会让你选择配乐,它有曲库。它的曲库理论上都是平台公司已经付过版权费的了,作为平台的用户,你用这个(音乐)就是可以的。除此之外,您要使用(其他非曲库里的音乐)的话,恐怕就要支付费用了。但支付给谁呢?可能就是我们正在探讨的。因为有些使用方想配音乐,但他不知道权利人是谁,他也不知道钱要交给谁,所以就有一些第三方协会管理、集体组织,国家会赋予他们一些代收、代转的权利。”


刘阳表示,对于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获酬权的费率协商工作,一方面要充分考虑权利人利益,一方面也要考协会虑能够推动互音像联网内容产业的健康有序和高效发展;在机制制定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头部平台,也要考虑中小企业和新成立的公司,同时要在国家主管部门、国家版权局认可的框架及相关法律人士的参与中积极推进,建立权利人和使用方集体和谐共赢的良好版权生态。


太合作品有音乐集团高级副总裁刘鑫对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获酬权的费率音像协商工作充满期待。


“先解决权利付费的问题,如果慢慢的大家意识提升了,再解决技术上更难点的问题——怎哪些么根据主播的使用量级或者主播性质去进行收费。后面比如说跟平台方沟通,希望它们提供一些技术上的解决方案,比如帮主播去建立一个曲库管理、点播的方案,进一步地提升整个行业对使用协会数据的掌握。”刘鑫说。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工作首次开展集体后,协商会将每半月召开一次,扩大参会代表的范围,广泛征求权利人、直播平台以及相关各方意见,预计于明年上半年完版权成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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