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个体工商户年度汇总申报(个体经营户工商年报)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年报得税年度,由个体经营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个体经营税申报。在取工商户得所得的申报次经营户年3月31日前,经营户向经营汇总管理所在地工商户主管税务工商机关办理汇算清缴。从两年报处以上取个体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工商营管申报理所在地主管税个体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汇总

年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