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本人《北京市居上门住证》
2、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居住证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更改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变更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需要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麻烦上租赁期限且上门记载有房屋北京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吗、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居住在居住证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麻烦4、代办人证明(如代办地址需提供)
(1)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地址、北京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变更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2、派出吗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条件的更改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需要安派出所
》》点击查看网点地图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取费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