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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代办太和公司注册(清远公司注册代办公司)

5月13日下午,清新区教育局通过清新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清远市清新太和区中心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半(2013年2月28日前出生),在中心城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的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


3、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同时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满3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中,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还需持有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内)。


4、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初中七年级


在中心城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1、具有中心城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2、具有中心城区学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满3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没有中心城区学籍,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满5年以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含养老保险和医疗公司保险)、有稳定职业、持有居住证(外省户籍的儿童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4、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温馨提示:


申请新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拥有完全房产。其法定监护人与其他人员共同拥有房产的,法定监护人拥有产权在51%以上,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以该房产申请学位,按特殊住房处理。


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儿童或学生还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簿上,并实际共同居住,按特殊住房处理。


二、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申请学位提交的材料


(一)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学位申请表;


2、儿童出生证;


3、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4、招生地段内住房证明材料:


购房户: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等;


租房户:房屋租赁证明、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二)非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位申请表;


(2)儿童出生证;


(3)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4)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等。


2、 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同时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代办并满3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稳定职业、有合法住所、持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学位申请表;


(2)儿童出生证;


(3)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4)房屋租赁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明、纳税单据、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5)父、母其中一方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满三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


(6)申请儿童为外省户籍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内)。


国家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清远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员子女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在申请学位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温馨提示:


符合申请初中七年级学位条件的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还需提供就读小学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


对符合奖励条件、落实了节育措施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女户或落实了绝育措施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用于计算学区积分加分项目。


三、学位办理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预申请:5月20日至5月29日,今年将利用学位申请与智能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家长登录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清新区教育”,进入“学位申请”页面凭申请儿童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填写学位申请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后,保存并提交申请。并在网上预申请时间结束后在系统下载、打印《清新区中心城区2019年秋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学位申请表》。在系统预申请操作过程中有疑问的,可拨打学校招生电话咨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申请的,其先后不影响学位受理和录取。家长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预申请,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申请。


(二)现场审核资料:6月5日至6月10日(上午8:20-11:10,下午14:30-17:00),家长按“学位申请与智能报名系统”中提示的登记学校和现场审核时间(在5月31日至6月3日登录系统查看),携带《新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位申请资料原件(验原件,查验后退回,不用交复印件)到登记学校申请学位。准予申请的,家长在《新生学位申请表》签名确认。家长应妥善保存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位申请回执(含建档编号)》,以太和便核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三)就读资格审核:6月11日至6月23日,学位申请系统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申请信息比对审核,学校将通过上门家访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时,请家长积极配合,保持电话畅通,若家长故意不听电话和拖延上门核查时间,视为公司未实际入住处理。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房产未为申请人实际入住,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四)公布审核结果和申请人学区积分:6月25、26日,以登记学校为单位公示“就读资格审核结果和申请人学位积分”,家长可到登记学校查询,也可登录学位申请与智能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必须在6月26、27日向登记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校收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五)公布新生名单:7月30、31日,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到申请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位申请与智能报名系统查看。


(六)新生入学报名:8月26、27日,带小孩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学位申请回执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录取学校公布为准,家长可登录“学位申请”栏目查看)。新生清远入学后,凡发现违规留级情况,立即取消入学资格,一律回原就读学校就读。


四、录取及生源分流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按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家长在网上预申请时,应在相应栏目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招生对象如果因符合条件的生源太多而未被学区学校录取,家长填报服从调剂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到有学位的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安排学位,如果还是没有公办学位可安排,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如果家长不填报服从调剂的,若因符合条件的生源太多而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教育主管部门不安排其公办学位,由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相关咨询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咨询电话:5818789


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5823747 ;jjjcs5823747@126.com


太和镇中心学校: 5810749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5787343


太和派出所:5812193


乐园派出所:5833110


区卫生健康局:582527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交易所:5823922


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住房档案室:5813163


太和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5832994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5813892 5825262


六、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登记学校和招生咨询电话(仅接受报名,2019年新生学区范围及具体学位分配以正式文件公布为准)。


区一小电话:5811701 报名地段范围: 滨江路双号82—98号以东,明霞大道中单号23-43号以北,笔架路单号41-45号以西,笔架路45号至滨江路98号以南;玄真路双号10-32号以东,府前路单号1-15号以北,笔架路单号31-39号以西,明霞路双号38-50号以南。


区二小 电话:5818345 报名地段范围: 清新大道13号(即由清新体育馆)至清四公路路口以东,康怡新城、建设路南10号至信用路11号以南,信用路11号至新城路12号以西,新城路29号信和居至丰盛大厦、凯旋城直道以西。


区三小电话:5859266 报名地段范围: 环城路以北广硕鞋厂西围墙以东,笔架路双号2-40号以东,清和大道双号2-16号以北。


区四小电话:5818581 报名地段范围: 环城路以北广硕鞋厂西围墙以西,滨江路单号53-79号以西,明霞大道中1-21号以北,中山路北双号2-32号以西,清和大道双号140—178号以北,清和大道178号至园林路至环城中路8号(清新花园酒店)以东。


区五小电话:5288510 报名地段范围: 清新大道18号至清四公路路口以西,新城中、西路以南,至岗仔顶(不含周田片区)。


区六小电话:5825123 报名地段代办范围: 清和大道单号157 -195号以南,清新大道单号9至11号以东,信用路双号8-18号以北,诚信路6号至新城路8号以东,新城路8号至中山路南20号以北,中山路南双号2号-20号以西;中山路南单号13 -33号至芋头岗直道公司注册以东,中山路南13号至商业街12号以南,清和大道117号至商业街左二街1号以东,清和大道1-117号以南 。


太和镇中心小学 电话:5825362 报名地段范围: 中山路北单号1-33号以东,明霞大道中双号2-36号以南,玄真路单号1-43号以西,府前路双号2至38号以南,笔架路单号3至29号以西,清和大道双号18-138号以北;清和大道155号至中山路南单号11号以东,中山路南11号至商业街10号以北,商业街10号至清和大道121号以西。


太和镇乐园小学 电话:5810227 报名地段范围: 乐园村委会原居民子弟和居住在清和大道180号(清和大道中2号育苗楼)至园林路至环城中路8号(清新花园酒店)以西,清新大道双号8号(帝景花园)至16号(清新区财政局)以西,新城中、西路以北(不含周田片区)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太和镇周田小学 电话:5850207 报名地段范围: 周田村委会原居民子弟和居住在周田片区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公司注册


七、初中七年级学位申请报名点及招生咨询电话


中心城区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向现就读小学提交材料;


符合招生条件的在外地就读小学、现需要回中心城区申请初中七年级学位的六年级学生:向太和镇中心学校提交材料。咨询电话:5810749。


八、注意事项


(一)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二)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为小孩准备学位申请材料和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三)已在各地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不能再重新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小孩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原则上按购房户申请学位。若隐瞒购房情况按租房户申请学位,一经查实,取消学位申请资格,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五)凡伪造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把自有房产及资料提供给他人用于伪造虚假学位申请材料的,该房产将锁定,将不能再用于申请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


(六)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中心城区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件到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四公路旁,联系电话0763—5383956;区特殊教育学校位于三坑镇,联系电话0763-3161313)咨询。


九、2020年学位申请预告


【摄影】梁素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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