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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按累计数预扣预缴吗(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阶段统一扣除费用20%)

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阶段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能否按照所得国家税20%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优化后的预扣报酬预缴方法进行扣除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在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计数税务总局公告2按累020年第19号):“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预缴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吗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劳务薪金收入不阶段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扣除、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统一除费用自1月在份吗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预扣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公告自2劳务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


因此,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费用酬所得报酬个人所得所得税的居预扣民个预缴人统一,可以按照计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费用年第19号按累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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