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了“金银花花露水”字样,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的60家企业被“金银花”商标持有人给告了,总起诉金额高达1200万元。
与此相对应的,却是商标领域的“碰瓷维权”那么容易。普及知识产权常识和打击恶意注册、恶意维权,这两方面都不可或缺。有些专业人士只看到前半部分,却对后者视而不见。这成为商标“碰瓷维权”舆论争议中,精英与草根观点割裂的重要原因。
简而言自由之,围绕商标权保护的主要矛盾,仍是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有的市场主体还不知商标权为何物,有的已在恶意维权的道路上走了很远。
以碧丽公司诉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标准限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为例,名臣健康被裁量诉侵权的产品,系一款蒂花之秀金银花花露水。从产品外观来看,品牌名“蒂花之秀处罚”在瓶体上方进行了显著标准标识,下方“金银花裁量”字样裁量权也与碧丽公司申请的“金银花”有明显区别。将两件差异悬殊的产品摆放在一起,普通人恐怕也不会产生误认。但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金银花花露水”是通用商品名称,且蒂花自由之秀的这款花露水包装上“金银花”字样位于瓶身商标法正面显著部分,其字体明显大于其“蒂花之秀”商标,根据使最新用位置及大小占比最新判断,名臣健康的使用商标法方式会使处罚公众混淆,裁量权确系侵犯了碧丽公司的商标权。
责编 | 傅铭途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