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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

个人基础信息和2021年度个税预扣预缴自查重点


一、登记信息类


1.1 员工手机号码不正确


【应对指引】


通过[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查看员工手机号是否属于本人正确号码,若存在不符合基本校验规则的情况,如:手机号码为空、多名员工手机号码重复(非员工本人号码,虚假填报单位财务号码)、手机号码长度不为11位、手机号码存在5位以上连续重复数字、手机号码开头号段不在运营商有效号段中等,请更正员工手机号后重新[报送]。


1.2 人员身份验证状态显示未通过


如果填报的员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不正确,将会影响员工在年度汇算时无法正确归集其个人在全国范围内的收入,导致其不能正确进行年度汇算。


【应对指引】


通过[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查看员工身份验证状态,是否存在验证未通过人员,针对身份验证状态未通过人员,进一步核实员工身份证号和姓名是否正确,若存在错误,请更正员工信息后重新[报送]。


情形一:身份证号错误。把该人员改为非正常,重新采集一条正确人员身份信息。


情形二:姓名错误。直接在原信息上进行更正员工姓名后重新[报送]。


情形三:姓名和身份证都正确但验证不通过。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


1.3 存在未及时办理离职的情形


如果您单位存在离职人员,但未及时转入非正常,您单位可能涉嫌冒用他人身份,面临被异议申诉等风险。


【应对指引】


通过[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查看单位员工名单,是否存在冒用他人身份的情形,核对已离职人员是否存在未填写离职日期转入非正常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及时更正员工信息后重新[报送]。


二、申报疑点类


2.1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免不合理


如果您单位存在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员工,山东省最高减征额为6000元/年,如果填报的减免税额超过6000元,您将面临未依法办理扣缴申报,员工超额享受税收优惠的涉税风险,建议您尽快修改。


【应对指引】


请您查看单位已填报减免税额人员的最新(后)一期申报表“累计减免税额”一列,核对减免税额是否超过6000元,如不合理,请及时更正。


2.2 其他扣除填报错误


如果您填报的“其他扣除-其他”项目中存在除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展业成本等情形之外不合规的项目,您将面临未依法办理扣缴申报,员工不合规享受扣除的涉税风险,建议您尽快更正。


【应对指引】


请您及时查看单位申报表,是否存在不合规的“其他扣除-其他”,如存在不合规情况,请及时更正申报数据。


2.3 重复填报基本减除费用


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应体现在申报表“减除费用”一列,一般申报时无需自行填写。如果您重复填报了基本减除费用,您将面临未依法办理扣缴申报,员工重复享受减除费用的涉税风险,建议您尽快更正。


【应对指引】


请您查看单位申报表中的“免税收入”、“累计其他扣除”、“减免税额”三列,核对三列中是否填写了5000的整数倍,如存在以上数据,请核实是否属于重复填报基本减除费用的情形,并及时更正申报数据。


2.4 减免税收入填报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收入组成结构中是否予以免税有明确规定,如果您填报的内容存在不合规享受减免税收入的情形,那么您可能面临未依法办理扣缴申报,员工不合规享受减免税的涉税风险,建议您尽快进行更正。


【应对指引】


请您核实单位申报表中“免税收入”一列的数据是否属于税法规定范围内的免税收入,如: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工资薪金减按50%计入,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按50%计入。如果不符合税法规定,请及时更正。


三、税款缴纳类


3.1代扣代缴工资薪金存在欠税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如果您存在未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情形,您将面临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等,建议您尽快完成税款缴纳。


【应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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