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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商局要闻(河北省工商局官方网站)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要闻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电工商局子商务经营者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月5日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


在“3•15”国际官方网站消费者权益河北日即将到来之际,今天上午9:30——10:要闻10,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局党官方网站组成员、副局河北省长陈润芝、消费者权益保护河北处副处长成振州、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聂云东,将来到《阳光理政》直播间,围绕“消费者维权河北省”等工作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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