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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故意伤害罪(刑法修正案七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官方通报14岁男生与同学起冲突死亡#七个纯粹的刑法问题




1.徐某邦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徐某邦行为导致王某磊死亡,但是根据公安机关通报,徐并无杀死王某的主观故意,根据打击方式、部位、力度、两人既往关系,可以确定徐没有故意杀人的行为,徐不够成故意杀人罪。




2.徐某邦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案中,徐和王相约多次对殴,23时15分至23时56分,王某磊来到207宿舍,并要和徐某邦再打一架。两人互殴中,徐某邦一拳打在王某磊左胸部,王某磊随即捂住胸口瘫倒在地。随后王死亡。


徐击打王胸部,导致其死亡,不属于过失,而是故意。




3.徐某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且为间接故意。


在互殴过程中,一方行为导致另一方受伤、死亡,应该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徐并不追求王的死亡结果,但是放任王的死亡结果,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间接)。




4.该案件不属于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表现为长期多次的暴力、精神欺凌,徐某邦与被害人系小学五、六年级同学,同住206宿舍。徐某邦向王某磊提出,想到206宿舍与王某磊同住,二人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徐某邦于3月中旬入住206宿舍(内有床位四张)。


说明两个人关系比较好,不属于校园霸凌。




5.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被害人没有刑法上的过错。




6.徐某构成犯罪,应该受到刑法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徐某邦,男,2007年10月出生,已经超过十四岁,应该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7.徐某会被判多少年?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考虑本案属于间接故意,被告人主观恶性程度不大,应该在十年以下量刑


家人应该赔偿王某家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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