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建共享网络,走出信用信息共享新路径
二、拓宽共享范围,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新突破
三、优化共享方式,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新格局
推动金融机构获取信用信息中小企业全面评价中小微企业,提升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需在扩大数据共享范围的基础上,优化信用信息共享方式,提升金融机构信用信息获取便利性。信息系统《实施方案》提出,要立足实际,灵活采取物理国家归集、系统接口调用、数据核验等多种方式共享相关信息。从主要举措看,相关责任要求明确,针对不同类型的信息设定针对性的共享标准查询系统和对接要求,对信用信息共享发展起查询系统到了重要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在优化服务方面,《实施方案》聚焦全方面多维度的信用信息数据服务,在抓好信用信息服务信息系统落地落实的同时,提出要加强信息国家安全管理和主体权益保护,保证依法合规管理使用有关信息。
四、强化组织协同,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新机制
要实现充分利用信用信信用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需要转变单线发展思路,搭建多方合作机制,整合各层级、各部门的资源,以中小微企业的全面评价为视角,用协同配合的方式打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的诸多堵点。《实施方案》中构建了完整的政策保障体系,对各项工作进行对应分解,建立各层级、各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大局观念,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应。设立工作专班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跟踪,切实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力信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