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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增值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申报表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最新问题附加税的公告》(国小规模家税务总局公告202增值税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征收应税销售纳税人增值税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纳税人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小规模,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减半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最新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征收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申报表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减半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附加税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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