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三级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三级赁业务概述
2018年9月1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鸿曲轴使用资产原值为21,879,618.90元人民币的部分生产设备与中远海运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为25,500,000元人民币。
本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详见资质本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披露的《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转让费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67号)。
中远海运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公司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机电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76478安装553L
3、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4、注册资售价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7、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机电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公司业保售价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
9转让费建筑、中远海运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营业收入为144,284.26万元,总资产为2,511,827.79万元,净资产为422,565.46万元,净利润为37,663.28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所在地:四川省内江市;
4、资产价值:交易标的资产原值为21,879,618.90元人民币,账面价值为21,建筑874,683.02元人民币;
5、权属:本次标的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属于中远海运,金鸿曲轴以售后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部分生产设备,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标的资产所有权将转移至金鸿曲轴。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5台生产设备;
2、融资总金额:25,500,000元人民币;
3、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共36个月;
4资质、租金:租金总额为27,524,637.12元人民币,共12期,按季支付;
5、租赁保证金:安装3,702,600元人民币;
6、租赁物残值转让费:100元人民币。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与中远海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金鸿曲轴的融资渠道,获得技术改造所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同时,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金鸿曲轴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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