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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测绘行业企业名录(会计行业知名企业名录)

中国测绘学会第十三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名单(附学会简介)





学会简介


中国测绘学会于1956年7月开始筹建,1959年2月19日正式成立。是在民政部依法登记的法人社团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由全国测绘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测绘单位以及相关学术团体依法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社会公益性质的全国性、行业性、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是进行民间国际测绘科技交流的学术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测绘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事机构挂靠在自然资源部。


中国测绘学会下设工程测量、科技信息网、大地测量与导航、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仪器装备、企业海洋测绘、矿山测量、发展战略、《测绘学报》编辑、科学普及、教育、测绘学名词审定、地理国情监测、注册测绘师、产品质量、卫星遥感应用、电子商务、地图大数据创新、边海地图、无人机创新名录、地下管网、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位置服务、智慧城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26个专业(工作)委员会,这些机构分别挂靠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全国除台湾省以外34个省知名企业、自治区、直辖市均成立了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学会,全国还有70多个地市县会计级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是地方科协的组成部分,在业务上接受中国测绘学会指导。


中国测绘学会会员集中了全国最优秀的测绘科技人才,现有10位中国科学院院士,12位中国工程院院士,1900余名资深会员、30000余名个人会员和700余家团体会员,为我国测绘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业务范围:


(一)开展测绘科技学术交流,组织召开学术年会和各种形式的研名录讨交流会议,组织对高新技术的考察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名企业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定向越野竞赛”等开发青少年智力和普及测绘科技知识的有关活动。测绘


(三)开展民间国际测绘科技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作为国家会员,代表中国测绘界参加国际大地测量协会(IAG)、国际摄影测量与遥感学会(ISPRS)、国际地图制图协会(ICA)企业名、国际测量师联合会(FIG)等国际测绘学术团体。


(四)编辑、出版、发行《中国测绘》、《测绘学报》、《导航定位学报》、《中国测绘学科发展蓝皮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发展报告》、测绘科普读物、测绘论文集以及其它有关文献资料,组织摄制相关电子音像制品等,传播科学技术信息。


(五)反映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中国风建设。


(六)促进测绘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组织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七)组织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对测绘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提出建议。


(八)开展表彰奖励,设立“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组织评选测绘科学技术奖、优秀测绘工程奖、优秀地图裴秀奖、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等有关工作;评选和推荐测绘方面优秀的学术著作、科技论文、科普作品、专业软件,以及其它科技成果;表彰和奖励优企业名秀测绘科技工作者及有突出成绩的学会专兼职人员。


(九)开展测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帮助本会会员及测绘行业职工补充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测绘学术活动,发现优秀测绘科技人才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荐。


(十)开展测绘科技方面的论证、咨询服务,举办测绘科技展览,支持测绘科学研究;接受委托承担测绘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评价,参与并承担测绘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工作。


(十一)兴办符合学会章程、有利于测绘科技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依法创办符合本会章程宗旨的科技性质实体机构。


(十二)促进学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使其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学会的发展。




内设机构:


综合处:


负责学会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学会工作计划与总结起草、人事和劳资管理、信息化建设、财务与固定资产管理、公文运转与档案管理、保密日常管理等工作。承担退休干部、工会、考勤等学会行政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综合性学术年会统筹协调及筹备工作。承担功能性党组织日常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与文化工作部挂靠综合处,负责学会宣传及宣传平台建行业设。承担文化活动组织、测绘影视作品协调、主办期刊(包括内部刊物中国)协调及管理工作。承担测绘学科发展蓝皮书、白皮书和“科技与发展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术交流处:


负责学会学术会计交流工作。承担人才评价与推荐、科技奖项设立与评选、年会论文集编制等工作。承担学会理事、分支机构、会员与省学会的管理和联系企业。承担专业教育认证组织工作。承担大百科(测绘卷)组织编纂工作。承担重大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普处(国际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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