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天韵仅花园项目的人员调整等原因,未按照《城市商品房屋预售包装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东莞市不动产医保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包装案手续,导致东莞市厚街镇省内坑口津桥路10号天韵食品花园4户《商品房买卖合同》逾异地期未办理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影响了业主后续办证和市流程场秩序。
通报称,为进一步食品规范东莞房地产市场秩序,省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备案益,现对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违规情况予以通报。
通报还称,希备案望各开发企业、律师事务所和中介机流程构能够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合医保同备案登记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将所签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维异地修预售资金发办理票、缴仅款通知书等资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避免类似问题和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