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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入股自然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怎么入股)

如果自然人将其名下国有建设用地变更到其个人独资企业,或由其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到自然人名入股下,不属于土地转让行为,不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独资企业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国有建设用地登记在自然人名下或是登记在其个人独资企业名下,不涉及权益的变化,所以不涉及土地增不动产值税。


如果自然人将其名下国有独资建设用地变更到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土地转让行为。自然人


因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然人出不动产资额为限负有独资企业限责任,其个人财产和公司出资额的权益不同,发生变更会涉及到权益变化。自然人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怎么房地产开发, 则应按照有关规定入股,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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