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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劳务公司资质转让办理(劳务分包资质13类)


今年以来佳木斯,物业企业掀起“上市潮”。据中指院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上半年,共有46家物业服务企业登录资本市场,预计今年末物业板块上市公司总数量有望达70家,较2019年底的24家,增长近2倍。尽管物企争相赶往资本市场,但已上市的企业却还未适应监管环境。日前,主营物业保洁上市公司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以下简称“玉禾田”)因行贿深陷刑事案件,被法院终审判决犯单位行贿罪。值得留意的是,玉禾田曾在一审被判处行贿罪的三个月内,一直没有公开披露。


自从公司卷入行贿案件以来,不断有投资者在相关平台询问对公司业绩影响几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将构成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审判处行贿罪公司为不及时披露致歉


6月11日,玉禾田发布公告,佳木斯分公司于6月10日收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终审《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分公司单位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被告人樊凤君犯单位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


随着终审判决的下达,玉禾田为顺利获取业务行贿佳木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的案件被曝光。


事情追溯至2019年12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局长于长春,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80万元。上市公司“玉禾田”出现在了于长春的受贿清单上。


据判决书记载,2012年初至2018年9月,时任玉禾田环境发资质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总经理樊凤君为与于长春处好关系,以便对其公司清扫作业予以关照,减少处罚、提升每平方米清扫作业单价,同时为了感谢于长春帮助其开拓市场,分九次送给于长春共计人民币33万元、价值6.6万元加油卡一张。


此外,于长春将自己的帕萨特轿车作价20万元过户给樊风君,樊凤君送给于长春价值39.0837万元奥迪A6L轿车一台。综上,樊凤君送给于长春财物折合共计58.6837万元。


2020年9月29日,黑龙江省桦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樊凤君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判决书显示,樊凤君于2011年4月17日由玉禾田集团董事长周平任命,担任玉禾田佳木斯分公司总经理一职。天眼查记录,樊凤君已于2020年1月20日退出玉禾田佳木斯分公司高管之列,目前该分公办理司负办理责人名为居磊。


然而,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玉禾田从2020年10月10日收到一审刑事判决书后的三个月内,一直没有对外披露此事。


直到2021年1月20日,玉禾田才迟迟发布了关于分公司收到刑事判决裁定未及时披露的致歉公告,称未及时披露的理由是,认为20万元处罚金额较小。公告中还透露,公司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已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玉禾田在收到判决书一个月后且秘而不宣的情况下,于2020年11月13日,中止了一笔募资总额约30亿元的定增股票申请。公告称,撤回申请的原因是未完成对深交所问询的反馈文件。记者留意到,在同年9月公司公告的关分包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中,依然没有披露任何关于此次行贿案件的信息。


此外,2020年11月5日,公司还取消了深圳龙岗区园山街道清扫清运及转运站管理服务采购中标项目。公告原因称是由于公司投标报价、拟投入设备及管理人员事项等。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宋一欣向记者表示,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市公司分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就等于上市公司本身犯单位行贿罪,应及时披露判决书。上市公司若不服一审判决,可依法上诉,但后续进展也要进行披露。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中所称的重大事项介绍中,第十一项即为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能否继续参与政府项目投标存疑


实际上,在发布致歉公告后,玉禾田对被判行贿罪做了一次风险提示。公司在2021年1月2资质2日公告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劳务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重大违法记劳务录,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终审判决认定佳木斯分公司所涉罪名成立,该案件可能影响公司作为投标主体的供应商资质。


对于玉禾田是否还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资转让者们也不断在“巨潮资讯”提出顾虑。毕竟,对于营收主要依赖市政环卫项目的玉禾田来说,这无疑对其业绩产生重创。


公开资料显示,玉禾田是一家专注于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的服务运营商,主业涵盖市政环卫和物业清洁两大板块。2020年1月,玉禾田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公司年报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玉禾田总营收分别约为分包28.16亿元、35.95亿元、43.15亿元,市政环卫项目营收分别约为19.71亿元、27.27亿元、33.71亿元,占比分别高达约70%、76%、78%。


根据环境司南的环卫数据统计,2018年全国各地市政环卫运营项目中标金额合计2,278亿元,其中玉禾田中标市政环卫合同金额88亿元,在国内环卫企业中排名第三。2020年12月1日,玉禾田获得天津市红桥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授予总价格逾10.8亿元。2021年1月8日,玉禾田中标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城市管理市场化项目中标总金额逾7.2亿元。


对于是否影响公司参与政府项目竞标,玉禾田方面向记者表示,本次案件终审判决分公司免于刑事处罚,不属于政府采购法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记者经查询了解,玉禾田在今年6月以来,也就是终审判决以来,依然有参与政府项目的竞标,对此,记者联系了相关采购单位进行采访。


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市场化PPP项目)于6月11日进行了供应商资格审定,玉禾田出现在资格预审通过的名单中。记者联系了采购单位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但电话一直无人应答公司。随后,记者致电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一位蔡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尚不清楚玉禾田分公司判处单位行贿罪的情况,需要跟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核实了解。


此外,记者还联系了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环卫科负责人,如前文所述,玉禾田曾终止了龙岗区一政府采购项目。环卫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深圳政府招投标规则,市财政局会有系统筛查,自动筛查“污点”企业,剥夺其投标资格。


对于公司是否能参与政府项目采购,记者采访了业内多位律师、专家。长期关注经济犯罪辩护的刑事律师周筱赟则明确表示,单位行贿罪显然属于13类“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该公司不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他指出,终审判决该公司犯单位行贿罪,但免于刑事处罚,这叫做“定罪免刑”,其条件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公司但前提是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有犯罪记录。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才勇同样认为,免于刑事处罚也是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因此公司依然构成重大违法纪录。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条件”,该司三年内不能参与政府项目采购。该司因涉单位行贿,应在“信用中国”网上留下记录。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分公司被判行贿罪,母公司玉禾田应当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拟参加或正在参与竞标的,应当终止。他补充道,终审虽然免于刑事处罚,但不良影响仍在。


浙江晓德律师事转让务所主任陈文明律师则认为,具体看招标方有无特别要求,比如用词是刑事处罚记录还是刑事犯罪记佳木斯录。他补充道,广义的刑事处罚应该包含了构成犯罪但不处罚的情形,正如玉禾田被判行贿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涉多起劳务纠纷 离退休人员占比过半


实际上,玉禾田深陷行贿案件的背后,是其不俗的盈利能力。据财务数据,2020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0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亿13类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75%。


公司赚得盆满钵满,离不开玉禾田6万多名一线环卫工的劳作。年报显示,在职员工6.7万人,其中超过一半为离退休人员。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应为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的人数为22103 名,实际缴纳人数为20519人,未缴纳人数占比为7.17%。


目前,玉禾田对外投资的公司超过60家,其中存在劳动纠纷的不在少数。天眼查显示,仅分公司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诉讼就达上百起。


玉禾田方面对此回应称,公司在患者救治期间垫付医疗费6万元,但保险公司经查验评估认为“员工因自身突发疾病于48小时之外身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暂无法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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