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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公司属于什么行业类别(化妆品制造属于什么专业)

颜值时代背景下,化属于妆品消费持续火热。化妆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提到化妆品,率先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领域培育出属于中国的高端品牌化妆品行业迎来了高速发专业展的春天。



2022年是国家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关键年,省药品监管局表示,将大力提升广东省检验检测专业化水平,助力化妆品全过程监管。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自2021年开始实施化妆品史上最严法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各项配套规章和政策文件密集落地,大大改变了目前化妆品的审批流程,进而深刻影响产品的备案进程


产品的备案流程


产品备案流程一般需要经过:文案审核(配方表、商标信息),确定产品全称,领取预备案号,定稿,打样,送检→产品备案所需收集资料→送样,录入检验系统→检测报告/加测报告→安评报告→备案等。


广东康信标准技术研究院


在瞬息万变的政策背景下,广东康信标准技术研究院率先作出表率,针对全国化妆品企业高科技、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专注化妆品质量标准和配方技术的专业服务,专业提供化妆品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报告、功效评价报告、产品审核和注册备案、政策法规研究和交流、专业人才培训、配方技术研究(专利和课题的申请、配方输出)等服务,省级CMA资质认证实验室,专业有保障!


为有效化解化妆品安全风险,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的技行业术支撑作用,今天广东康信标准技术研究院整理一些国家针对化妆品过渡期监管所作的一些调整政策,帮助各大化妆品企业了解新规要求,实现高效、高质量健康发展。


过渡期政策汇总


产品补录政策


原注册备案平台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在2022年5月1日前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样稿、填报国产普通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上传特殊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


自2021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属于备案时,应当化妆品依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填报产品分类编码。2021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补充提供产品分类编码。


年度报告政策


自2022年1月什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产品功效宣称政策


2021年5月1日前申请并取得注册的祛斑美白、防脱发化妆品,注册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补充提交人体功效试验报告。


自2022年1月1日起,申请祛斑美白、防脱发化妆品注册时,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制造告。20行业21年5月制造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并取得注册的祛斑美白、防脱发化妆品,注册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补充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20专业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什么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类别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政策


自2021化妆品年5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填报产品配方原料的来源和商品名信息,其中涉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还应当提交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或者安全相关信息。


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公司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自2023年1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类别息。此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补充提供产品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化妆品标签管理


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公布。现就《办法》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办法》规定对化妆品进行标签标识。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此前申公司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必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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