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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江苏税务局网上办税厅)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办税厅分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江苏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税务局项的公告查询》(2021年第网上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江苏(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延缓缴纳20城市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国家税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办税厅造业查询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国家税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发票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国家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网上括聊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聊城发票时缴纳的税费。对于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发票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城市自国家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税务局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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