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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工商网(深圳红盾网企业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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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窗口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查档材料要求:


以下全部材料需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支持PDF文件或图片(jpg/jpeg/bmp/png))


一、公、检、法等办案单位工作人员查询深圳企业档案,红盾需提交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者调取证据通知书(注明所查企业名称且加盖公章)”、“经办人工作证”。


二深圳市、深圳本企业(可以委托工作人员)、与本企业有股权关联关系的组织(股东企业、下属企业及本企业投资企业)需提交“本企业介绍信或者委托书(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董事会工商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无法在线自助查档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需要查询本企业档案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四、律师事务查询系统所律师查询深圳企业档案,需提交相关彩色扫描件材工商料: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加盖公章)” 彩色扫描件、“律师执业证”彩色扫描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承诺书(律师亲笔签字)、“与被查企业名称相符深圳的法院立案证明(或相关法律企业事务委托合同)”彩色扫描件。


特别说明:律师若需查询企业2012年之前的年检档案,则须提供“与被查企业名称相符的立案证明”彩色扫描件。(注:①企业2012年之后年报通过我局信网用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自主申报;②暂不接收实习律师代理查档申请。)


五、与被查企业无关联关系的公民,因涉及案件查档,需提交“与被查企业名称相符的法院立案证明(或判决书)红盾”彩色扫描件。


六、企业深圳或各种团体组织需申请查档的,查询人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与被查企业名称相符的法院立案查询系统证明”彩色扫描件。










二、查询深圳市企网业信用报告办事指南




转自——深圳市市场监企业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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