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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托视角的产业链金融研究(四)

信托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的服务内容

提升整体运作效能的产业链整合服务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没有任何一种产品或服务可以由一家企业完全提供。一个企业所能向顾客提供的价值,不仅受制于其自身的能力,还受上下游企业的制约,产业链整合就是为了谋求长远的竞争优势,以企业为整合对象,跨空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重新配置生产要素,调整和构筑新的资本组织,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效能。

1.信托服务产业链整合的思路

信托服务产业链整合的对象是企业,目的是价值链的互补、延伸、扩散和优化,整合的方式分为横向整合、纵向整合和斜向融合。

一是横向整合。当一个企业考虑到需要尽快开拓更多业务、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而实行整合时,信托公司可以服务其依靠相关联的要素开展横向整合。两个企业整合后可以将共同环节生产要素进行合并重组,同时吸收非共有优势业务,剥离负增值业务,进而实现价值链的优化、互补、延伸和扩散。

二是纵向整合。当一个企业在产业某一环节占据优势位置,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经营效率时,信托公司可以服务其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纵向整合,提高对上下游环节的控制,将外部交易变成内部协作,进而降低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博弈及不确定性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有利于核心企业加强对产业链的决策控制和管理协调。

三是斜向融合。斜向融合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产业链由于重大技术创新、政府放松管制、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产生了新产品或服务,以及新的产业主导技术、供求关系和价值分配模式时,信托公司可以服务产业与其他原本相关性较低的产业进行融合,构成满足新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全新产业链条,如“互联网经济”下信息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而产生的新兴产业。第二种情况是当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战略时,可以服务企业整合多元化经营相关目标产业,助力企业核心优势延伸到目标产业中,并通过发展目标产业来弥补主业的缺陷和不足,延伸、扩散主业的链条,培育发展新的产业链条。

2.信托服务产业链整合的手段

过去的产业链整合主要以行政干预为主,通过国家直属机构的命令性安排来决定产业整合和主要企业的并购,而当代的产业链整合更多是从市场需求出发,通过企业并购的形式来达到行为控制(参、控股)或一体化(兼并)的整合目标。在企业并购中,信托主要可以承担两种角色,一是融资服务方,通过股权或贷款信托、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为并购方直接或间接提供并购资金;二是并购服务方,发挥信托公司财务顾问的功能,提供方案设计、交易估值、过桥融资、协助进行资产重组等并购相关专业服务。

基于信用穿透的产业链金融整合服务

长期以来,国内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主要由于传统金融信贷模式是基于企业财务报表、企业不动产价值等“硬信息”,而中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此类“硬信息”。传统产业链金融的特点就是可以将核心企业或平台的良好信用进行延伸,核心企业处在产业链融资的绝对主体地位,也承担着信用担保中介者,依托自身的产业地位和良好信用,可以有效提升产业链的整体信用和抗风险能力。

而在产业链信息整合、业务整合、产品整合的基础上,可以实现全产业链金融联动开发的目标。通过与企业信息系统的对接,将产业链上的企业交易行为内部化,信托公司可及时了解产业链企业的市场需求、交易状况与信用变动状况,进而提供更精益的金融服务,对内可以横向整合不同信托产品和服务,对外可以纵向整合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构建多层级的产业链金融合作体系,整合采购、库存、销售、项目、研发、并购、投资等环节的融资需求,衔接调研、评级、授信、担保等流程,实现审查、审批、签约、放款业务的一体化,进行提高业务审批处理效率,提升企业融资的响应速度。

此外,基于核心企业的带动作用和产业链整合作用,除纵向的信用集成外,也可以对产业链中的横向企业进行信用延伸,信托公司可以借助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整合,掌握较高关联度的同类企业的经营特性和财务结构,进而为横向链条的企业提供批量的金融服务,真正满足全产业链网络中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升产业链整体的竞争力。

围绕创新链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根据本文对产业链的研究,创新链属于产业链的“子链条”之一,是产业链上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开展创新活动的链式结构,一般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试、商品化和产业化五个阶段。信托依托制度优势,可以对接各类型资金,开展多样化金融服务,将业务触角延伸至创新链开端,做到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

创新链研发环节是科技创新的开始,主体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创新部门为主,包含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阶段,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使研发阶段资金的投入风险较大,加上研发环节的人力资本对资金需求很大,典型投入多产出少,难以得到足够的融资担保,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债务融资,因此需要政府补贴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满足资金供给。信托公司可以探索通过知识产权信托等方式为创新主体融资,或开展资产管理和服务信托来实现各类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成果转化环节是商业化的基础,主体以产业链企业为主,包含中试和商品化两个阶段,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继续研究和更新换代。此阶段的现金流和可抵押资产增加,信托公司已经可以通过信托融资、风险投资、财务投资和股权投资等手段,满足成果转化资金需求。产业化环节是商品销售和生产达到规模化程度的过程,处于创新链的末端,也是与产业链关系最紧密的环节,此时科技成果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盈利额大幅增加,资金需求来源于规模化生产,在此阶段的金融服务需求基本可以通过传统产业链金融的手段来满足,信托公司在其中既可以承担融资服务方,也可以承担资产管理方的角色。

面向产业链定制化需求的综合信托服务

面向产业链定制化需求的综合信托服务,整体是深挖产业链各环节、各企业组织甚至涉及人员的非融资需求,综合运用各类信托工具为其设计定制化的金融服务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的开放,企业和个人的金融和非金融需求日益旺盛,以现金管理、投资顾问、管理咨询、员工激励、资金清结算等为主的企业需求,以及以财富管理、财富传承、养老、慈善、消费等为主的企业家和员工需求也将逐渐成为主流。信托公司在开展产业链金融过程中,不仅要关注产业链的融资需求,同时要发挥信托的制度优势,关注场景中的人和企业的多元化需求,通过定制化的信托服务,解决场景中基于信托财产存在的信任、安全、效率等痛点,从而间接地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技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人力资本效能等,达到提高产业链全要素生产率的目的。常用的信托业务包括现金管理、投资、消费金融等资金类信托,也包括养老信托、家族信托、遗嘱信托、保险金信托、慈善信托、员工持股信托、资金清结算信托、企业年金信托等服务类信托。

(课题牵头单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摘自:《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本文源自中国信托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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