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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增值税进项税额无需转出(盘亏存货所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作转出处理)

2022 年初级会计实务考前必背五页纸


第一章 概述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


3.会计的基本假设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4.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5.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的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6.内部控制的要素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7.内部环境是五要素之首,是整个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和环境条件。


第二章 会计基础

1.会计要素按照其性质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反映财务状况: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反映经营成果:收入、费用和利润。


2.会计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3.账簿按账页格式分类可分为: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4.错账的更正主要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


5.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6.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原始凭证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7.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主要有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8.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包括战略地图、滚动预算、作业成本法、本量利分析和平衡记分卡。


9.政府会计的特点包括双功能、双基础、双要素和双报告。


10.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第三章 流动资产

1.现金溢余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现金短缺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


2.应收账款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增值税、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3.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为职工垫付的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4.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5.年末,如果“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有余额,说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转让损失没有弥补回来,必须在年度末冲抵回来,冲抵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年度末借方无余额。


6.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自然灾害(暴雨、地震、洪水、台风)导致的存货损失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其他原因导致的存货损失进项税额必须转出。


8.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9.存货盘盈,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存货盘亏,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


10.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第四章 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不提折旧的情况:(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2.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3.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4.盘盈固定资产应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盘亏固定资产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5.如果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6.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停止摊销(与固定资产相反)。


7.企业的长期投资包括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


8.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有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9.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其他综合收益核算。


10.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计提折旧或摊销。


第五章 负债

1.企业无力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转入“短期借款”科目;无力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转入“应付账款”科目。


2.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直接将预收的款项计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3.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4.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其他短期薪酬等;不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5.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6.辞退福利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7.常见的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有:契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8.增值税为价外税,缴纳增值税不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


9.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10. 车船税是向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第六章 所有者权益

1.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够冲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不够冲利润分配。


2.追加投资产生的实收资本的溢价,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增资的发行费用从溢价收入中扣除;溢价金额不够扣除的,或者属于按面值发行无溢价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抵减项,列示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中。


4.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所有者权益项目不发生变动,留存收益项目也不发生变动。


5.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若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金额,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金额。


第七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1.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均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3.出售包装物的摊销额分情况:能单独计价的,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不能单独计价的,计入“销售费用”。


4.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5.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6.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7.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8.纳税调整减少额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国债利息收入、因为税法和会计准则计算口径的差异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第八章 财务报告

1.“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或成本(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存货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2.“在建工程”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 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4.“研发费用”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企业的净利润及其分配情况作为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组成部分,不需要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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