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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关税缴款书)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详细税会核算及申报(下)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报表填列


接前文……


说明:由于增值税率调整的具体时间还未给出,税率调整之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能否按现在政策平移也未具体明确,暂按现行政策进行报表填列。若能平移现行政策的话,农产品按9%的税率扣除,生产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可以加扣2%,按11%的扣除率扣除。



三、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申报表填列


1.凭票抵扣的申报表填列


(1)一般纳税人购入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非16%货物(以下简称非深加工业务)


例如购入后继续生产10%税率的货物,或购入后用于6%税率的服务(餐厅购入农产品),其进项税额抵扣执行以下政策:


①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进口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10%税率)为进项税额,纳税申报时,勾选确认后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栏或稽核比对相符后填入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若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②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取得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普通发票照样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此处纳税申报也有特殊之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的规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仍要按10%的扣除率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


与此同时,虽然文件并没有指明,但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勾选确认认证,要同时按小规模纳税人所代开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栏,并同时在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栏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以下简称深加工业务)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与上文的非深加工业务相比,增加了两个百分点的扣除。纳税申报在上述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如下调整:


①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进口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10%税率)为进项税额,纳税申报时,勾选确认后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栏或稽核比对相符后填入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同时,按2%加计扣除,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



②同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取得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同时,按2%加计扣除,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同样,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勾选确认认证,要同时按小规模纳税人所代开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栏,并同时在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栏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计算抵扣的申报表填列


(1)非深加工业务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处购入的免税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



(2)深加工业务


深加工业务加扣2%,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处购入的免税农产品,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同时,按2%加计扣除,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



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若企业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6%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不得享受2%加计扣除(合计12%扣除)的优惠政策。


3.核定扣除的申报表填列


对核定扣除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只有在产品销售或生产经营耗用农产品之后,才能计算出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进项税额申报时,不管是深加工业务还是非深加工业务,申报表的填列方法都是一样的。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申报时,除了报送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之外,还需要填报《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连续生产、直接销售或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有选择地填报《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和《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一主四附"五张计算表)


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将《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中"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6栏的"税额"栏,不填写第6栏"份数"和"金额"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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