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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特点级纳税环节(消费税征税范围及纳税环节)




(一)消费税的内涵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指出,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广义上,消费税应对所有消费品普遍课税,但从征收实践上看,消费税主要是对特定的消费品课税。


消费税属于间接税,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这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行为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


不同国家的消费税税制不同。


澳大利亚的消费税又称消费与服务税,简称GST。澳大利亚的税法(GST ACT)规定,所有注册了GST的实体在出售符合规定的物品或服务时都必须向客人收取10%的消费与服务税。


加拿大的消费税又称HST,其将联邦和省里的消费税合并为HST,由联邦政府统一征收,在加拿大境内消费的大部分货物和服务都需要缴纳HST。


日本税法规定以进行购买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自然人和法人为纳税人,实行多环节多次课征制度征收消费税。其计税依据是总销货额与总进货额之间的差额,实行单一的比例税率。日本消费税的征收方式与我国的增值税类似。




(二)消费税的税目


一、烟


征税范围:卷烟、雪茄烟、烟丝(散装烟)


税率:生产环节的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税率为36%加0.003元/支;商业批发环节的两类卷烟税率为11%加0.005元/支;雪茄的税率为36%;烟丝的税率为30%


二、酒


征税范围:白酒、黄酒、啤酒以及其他酒


税率:白酒:20%加0.5元/500克(毫升);黄酒:240元/吨;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其他酒:10%


不包括:调味料酒




三、高档化妆品


征税范围: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每毫升(克)获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税率:15%


不包括: 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征税范围:金/银/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宝石坯)


税率:金/银/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


五、鞭炮、焰火


税率:15%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法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


征税范围: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税率: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1.52元/升;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1.20元/升


七、摩托车


征税范围:气缸容量250毫升及以上的摩托车


税率:气缸容量250毫升:3%;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上的:10%


八、小汽车


征税范围: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税率:气缸容量在1.0(含1.0)升以下:1%;气缸容量在1.0以上至1.5(含1.5)升:3%;气缸容量在1.5以上至2.0(含2.0)升:5%;气缸容量在2.0以上至2.5(含2.5)升:9%;气缸容量在2.5以上至3.0(含3.0)升:12%;气缸容量在3.0以上至4.0(含4.0)升:2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40%


不包括:大型商用客车、大货车、大卡车;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上马路);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税率:10%


十、高档手表


征税范围:不含增值税在一万元(含)以上


税率:20%


十一、潜艇


征税范围:8米(含)<艇身长度<90米(含),非牟利


税率: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税率:5%




十三、实木地板


征税范围:实木/实木指接/实木复合地板、实木装饰板、素板


税率:5%




十四、电池


征税范围: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其他电池


税率:4%


不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十五、涂料


税率:4%


不包括: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特点


首先,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消费税并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都征税,其征税范围目前只列入了15种消费品,大多消费品都是国家为了引导居民消费行为而列入的。


其次,一般情况下,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除了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11%和 0.005元每支的消费税,金银首饰以及超豪华小汽车的征税环节变成了在零售环节征收以外。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


再次,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消费税对不同的征税项目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导致税负差异较大,对于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消费品只在生产销售(进口)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税负相对较轻。而对于卷烟、白酒这类需要进行限制或者控制的消费品,采取从价和从量复合征收的方式。卷烟在生产销售环节和批发环节均征收消费税,对甲类卷烟的征收税率高达56%加0.003元每支,税负较重。


最后,其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税目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以及涂料15种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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