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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个人所得税税法(香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税制概况



香港是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以服务业为主,与内地和亚太区其他地方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并以自由贸易、低税率和最少政府干预见称。香港的主要税收法律是《税务条例》及其附例《税务规则》。香港的税法条款,相对国内一般的税法较为简单。香港主要依靠普通法和判例法的原则执行,以适用案例中法官的判决来明确日后在税收管理执行时适用的原则和范围。


香港采取的是评税制度,根据《税务条例》有关规定,评税主任有权按照税务委员会规定的报税表的格式,向任何有报税义务的人士发出报税表,要求有关人士在报税表或通知书所注明的合理时间内填好,并向税务局交回报表。由税务局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评估其应纳税额,发出评税通知书(评税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所评定的应课税额、应缴税款和缴税期限等),纳税人再据以纳税。


一直以来,香港的低税率及简单税制对内地投资者非常有吸引力。香港以属地为征收税项的基础,只对来自香港的利润及收入征税。与内地情形不同,香港没有增值税和营业税,主要直接税是利得税(企业所得税)、薪酬税(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


此外,香港还有印花税、博彩税、商品税、酒店房租税、商业登记费、飞机乘客离境税、车辆首次登记税等财产行为税。


同时,香港目前已经和中国内地、日本、法国、英国等34个国家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香港与美国就航运收入达到有限度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与加拿大、德国、以色列、韩国、毛里求斯、荷兰、新西兰及英国等地就空运收入签订同类协定。根据有关协定,香港船主及航空公司的国际运输收入,在缔约国可豁免征税。


税务局负责香港的税务事宜。税务局每年寄出缴税通知书,利得税和薪俸税等数据必须在指定期限前自行呈报,上述税项每年只需报一次税,香港的课税年度为每年的4月1日至翌年的3月31日。


二、主要税种



1、利得税


香港只对各行业、专业或商业取自或来自香港的利润征收利得税。税率是按法团或法团以外人士的税率纳税:法人的税率为16.5%(自2018年4月1日起,来源于香港的利润首200万按8.25%交税,200万以上按16.5%交税),法人以外的人士的税率则为15%。


企业支付的股息无需交纳预扣税。企业收取的股息也可豁免利得税,香港亦不征收资本增值税。企业和个人(金融机构除外)存放在认可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可豁免所得税。亏损可无限期结转以扣减税款。


香港拥有宽松的免税额制度,对于刚兴建工业楼宇和建筑物而产生的资本支出,在支出当年,这笔支出的20%可免税,后每年的4%免税;商业楼宇每年也享有4%的折旧免税额。重新装修和装饰楼宇与建筑物而产生的资本支出,分5年等额扣除。如果由最终用户持有,与制造业有关的厂房及机械设备、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开发成本的支出,可实时扣除100%。


其他可扣税项目包括:借入资金的利息、楼宇和占用土地的租金、雇员工资、坏帐、商标和专利注册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雇员退休计划供款等。


2、薪俸税


自香港任何办事处或受雇工作的收入都需缴纳薪俸税。应缴税的收入包括:佣金、红利、酬金、津贴(包括教育津贴)以及其他额外津贴。因在香港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和任何薪俸也须课税。应付税款按比例累进,税率2%至17%不等。然而,每名纳税人需缴纳的税款不会高于其总收入的15%。另外,内地居民在任何评税年度留港不超过183天,可豁免缴纳薪俸税。


3、物业税


物业税率统一为:可收租金(除差饷外)减去维修及保养免税额20%后的15%。然而,公司为租金收入缴付了所得税后,无需缴纳物业税。


三、税收优惠



香港是一个公平自由的经济体系,拥有开放的投资制度,对外来及本地投资者均一视同仁,没有任何歧视和保护措施;对于外来及本地投资者的经营活动,政府既不干预,也无任何补贴政策。无论是外来或本地投资者,只要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都可以投资从事任何行业。


1、香港位于亚太区的地区总部中心。不少跨国企业均选择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以统筹和集中管理区内业务。香港财政制度简单健全,资讯自由流通,政府运作透明有效、政治环境稳定,是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理想之地。


2、香港拥有世界级的海空运输设施。香港国际机场的服务范围广泛,每天都有大量的国际客货运航斑往返香港及世界各地多个城市。香港拥有全球最繁忙、效率最高的集装箱码头,提供一系列的海运、货运代理、物流及相关服务。


3、香港电讯业发达,在世界名列前茅。随着国际电讯服务市场的开放,香港的国际通话收费不断下降,并为商家提供优质服务。


4、香港的法律制度健全、公开,司法完全独立,确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此外,特区政府廉洁公正且运作高效。


5、香港税制简单且税率低,在征税方面采用地域原则,只对源于香港的利润或收入征税。


6、香港是全球最开放的外向型经济体系之一,对外来离岸投资、资金流动调配,以及企业的国籍或拥有权均无限制。香港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不设贸易壁垒,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无须缴付任何关税,亦无任何关税限额或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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