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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中间商赚差价(中间商赚差价合理吗)


  据介绍,非电网直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单位负责供电、计量收费的电力用户属于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


  此次清理和规范非电网直供电加价的主要内容是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在其转供电过程中未按黑龙江电网统一销售电价向用户收取电费(包括商场对其内部用户通过签订协议收取供电服务费)的行为,确保非电网直供电范围内的各类终端用户都按照全省统一电价缴纳电费。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按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并按照用户接入电压等级的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同电压等级电价价差,应用于弥补非电网直供电主体转供电过程产生的线损等成本。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非电网直供电主体,鼓励将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电网向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收取峰谷电费,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是否可以向其供电范围的用户执行峰谷电费?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峰谷电费的执行范围是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之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对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实行峰谷电费的,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可以对其供电范围内已经安装峰谷计量电表的终端用户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收取峰谷电费;对终端用户未安装峰谷计量电表的非电网直供电主体,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可以按照其向电网缴纳的平均电费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还介绍,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可以将转供电过程中产生的力率电费以及相关共用设施和损耗用电费用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在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用户可下载“网上国网”APP,登录后通过“转供电费码”查询,一旦发现“转供电费码”异常,电网公司及时将转供电费码使用中的异常情况和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给当地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发改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是否符合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予以界定,对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非电网直供电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


  据悉,我市预计年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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